谢 琼: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是“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策略。2021年湖北省委一号文件提出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具体要求。为了让乡村建设更好“动”起来,我们需要厘清为什么建、为谁而建、建什么、怎么建等基本问题。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逻辑起点

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为农民而建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乡村建设首先要照顾农民的感受、回应他们的需求。村庄以其综合性结构承载着乡村稳定和发展功能,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性城市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尊重乡村习俗和文化传统,并兼顾未来乡村产业发展趋势,提升乡村综合功能,让农民觉得舒适并充满希望。

乡村建设为“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而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建设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的重要依托,要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要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而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乡村振兴尤其是乡村建设为构建国内大循环提供了广阔阵地。乡村建设首先涉及到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必将刺激国内投资市场。随着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改变,农业产业结构和社会消费结构都将产生很大变化,促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因此,用好乡村建设发展空间,既可以更好地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也可以启动生产、消费等各种内需产业的发展,对形成城乡大市场、扩大内需,促进国内大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路径选择

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21年湖北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既要强化乡村的硬件建设,注重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和谐,不断增强乡村承载能力,也要加大乡村的软件建设,注重人与人的和谐,不断增强乡村治理能力。

以农民为主体,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紧紧依靠农民,才能激发内生动力,行稳致远。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组织,都不能代替农民建设乡村的主体地位。要引导农民遵循其生产经营需求开展乡村建设。在村落及乡居建设的规划安排上,农民和集体应充分表达自己的话语权、积极参与规划设计。强调民居与土地的合适距离、农家院落的宜居宜业尺度等。不能让家庭养殖业、乡村手工业失去了承载空间,更不能在对城镇盲目简单的模仿中让渡其土地发展权。要引导农民追求其生活便利需求开展乡村建设。尤其是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农民要当成自己的事,而不是配合或是把自己当成政府部门搞工程的“看客”。工程要如何布点、管网该怎么走,农民只有实际参与,才能提高工程建设的实用性和长久性。

以风貌和文化为底蕴,让乡村在蝶变中留住乡愁。农民的生活需要现代化,但是这个现代化不是城市生活方式的简单复制,而是在尊重乡村生活特点基础上的与时俱进。乡村建设必须尊重乡村特点,保护传承乡村文脉,而不能脱离乡村底蕴和美学价值,更不能搞违背民意“一刀切”式的大拆大建。同时,还要加强文化传承和文明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保持乡村生活风貌,促进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的融合,必然要成为乡村建设的一条重要路径。通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让乡村文明得以传承、乡村文化得以弘扬,乡村民居的美学价值得以显现,让往来乡村的人既看得见山、望得见水,又让乡村在蝶变中留住乡愁。

以县域城镇为支点,搭建城乡链接的桥梁。县域城镇功能定位和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托。要以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为契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美丽乡村、美丽小城镇建设。首先,要强化县城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政务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县城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牵引作用,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其次,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提升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同时挖掘乡镇协调带动能力,搭建“县城+乡镇”同步发展的通道,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不能只是乡村的单打独斗,而是要在城乡融合互通、产业兴旺的基础上去推进实施。要依托县域城镇的政务、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引导城镇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改善土地资源利用绩效,促进乡村经济业态的转型升级。只有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才能遏制乡村衰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以县域城镇为支点,搭建城乡链接的桥梁。

以党组织为引领,动员全社会形成乡村建设合力。新时代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农民为主体,发挥村集体组织作用,统筹协调社会各界力量,注重整合各方的资源共建共享,形成推动和促进乡村建设的合力,使乡村建设内外兼修。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行动,要完善多主体参与机制,强化上下对接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

湖北自然村落众多,情况千差万别,应因村施策,遵循发展规律,分出轻重缓急,在每个发展阶段突出相对不同的侧重主题,先易后难,先推进农民需求最紧迫的工作,让乡村建设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