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福义:《汉语语法学》:我的治学“心法”

当下,中国语言学界有一个“70后”现象,即有一批已过古稀之年的语言学家仍笔耕不辍,甚至还在主持关乎学科发展和走向的大项目,为语言学科的发展躬亲布局。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资深教授邢福义先生即为典范之一。生于1935年的邢先生,2011年开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全球华语语法研究”,聚全球汉语研究的翘楚于该项目中。邢先生之所以有魄力和有底气主持这样一个 “费力不讨好”的项目(资金少、工程大、结项难),作为局外人,我猜测是基于他的《汉语语法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这本著作的成功。有了这本著作作为理论基石,其他的工作都可视为技术性问题。

《汉语语法学》从出版至今影响学术界近20年,1998年获得第二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致力于汉语语法研究的学者,无不将之列为必读著作。我手头的这本已被我翻得 “散架”了,“小句中枢说”、“两个三角”、“小句三律”和“复句格式与复句关系的制约关系”等原创性理论早已“润物细无声”地渗入到我的研究中。记得当年追随先生读博士时,有一道考试题是谈谈对“足足”的看法,题目中列举了一些语言材料。后来,我用两年的时间,修改了数十次,写成了《“足足”的小三角查析》一文。这篇文章的发表增强了我的问题意识和研究信心,同时也让我坚定了理论自觉和方法自觉的信念。在以后的研究中,只要是涉及对具体语言现象的研究,我都要先看看它们在“表—里—值”这几个方面有什么特点。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我在教学中也一直都强调,“两个三角”告诉我们要学会辩证地看问题,看问题的角度不能狭窄和单一。如果把语言学问题当作疾病的话,那么,理论就如同药物,药物的好坏关系到能否药到病除,病愈了,药物就是有效的,反之亦然。语法理论若可以尽可能多地解决一些语言问题,自然就是“良药”,反之就是“纸上谈兵”。

就拿 “两个三角语法理论”来说吧,“两个三角”分为“小三角”和“大三角”。“小三角”,即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简称“表—里—值”,其事实验证包括“表里印证”和“语值考察”两个方面。“大三角”,即普通话、方言和古代近代汉语,简称“普—方—古”,其事实验证包括“以方证普”和“以古证今”两个方面。其实说起来并不难,无非是要对语言单位进行形式、意义和语用法的多重视角解析,真理往往就是这样易懂。我记得当年读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时,发现朱先生怎么说的都是“废话”啊?都是一些直白得不能再直白的道理,可是,能首先悟出来这些并形成理论的便是“哲人”。

复句研究是邢先生的另一个学术旨趣,通过运用“两个三角语法理论”,复句研究得以深化。邢先生曾教诲我说,“理论是灰色的,而语言事实之树是常青的”。任何语言理论“站直了”还是“倒下去”不由创立者本人说了算,而必须要通过语言事实来检验。在京东购物网站上,这本《汉语语法学》现在已经不再销售,但有一条读者心得引起了我的注意:邢先生的著作都有一个特点——朴实,尽管不怎么能跟西方的语言理论联系得上,但也是自有一套路子,细描的方法还是值得关注的。

仔细回想起来,邢先生的理论之所以易被接受、易操作,与其思考问题时保持客观独立有关。邢先生的治学之路比我们现在的为学之路要艰难得多,早年他曾学过美术,并非“科班”。他说,他是在和吕叔湘先生的“函授”(通过信件学习)中成长起来的,所以,邢先生特别推崇北宋大儒张载的名言“学贵自悟,守旧无功”。正是这种“贵悟弃旧”的信条使邢先生养成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的学术判断力。我们在《汉语语法学》中,看到的是一部个性鲜明且有血有肉的语法学著作。邢先生立足于语言事实,不拾人牙慧,善于深入挖掘语言背后的规律,即使在别人看来已成公理的规则,他也会“三思而后行”。

但正如 “罗马城不是一夜可以建成的”,这本著作的写作渗透出邢先生对学术的执着和对承诺的坚守。据《汉语语法学·后记》所言,1994年3月中旬,应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吴长安先生的邀请,为纪念《马氏文通》出版一百周年,邢先生着手撰写“中国现代语言学丛书”之《汉语语法学》。既已答应了出版社,便不能爽约,承诺要兑现,学术上的承诺更是马虎不得,于是邢先生给自己定了个“自律规约”,即每天必须至少为这部书写一千字,即使外出开会,也要完成,真是有“不可抗力”完成不了的时候,第二天、第三天一定要补上。他把写作书稿当作写作业,这份作业一写就是两年多,而写作的地点既包括书房和办公室,也包括了飞机场和候机楼。有一次,在转机误点途中,邢先生不仅未急躁不安,反而在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的机场,一口气补了三天的“作业”。而这座建成的“罗马城”在琳琅满目的“汉语语法学”中,凭借着“卓越”的“工程质量”几次被重印。我国的语法观念形成很早,但理论化相对滞后是不争的事实。陆俭明先生曾经提出:当今世界,语言学研究领域内普遍关注和广泛运用的一些语法思想和分析方法,诸如 “语义格”、“动词的价”、“中心词说”、“范畴论”、“变换”、“语用分析”、“篇章分析”,以及语法规则的形式化表示等,其实在20世纪前半叶的我国汉语语法论著中,都已有萌芽,甚至有所实践,只是所用术语不同而已。遗憾的是,由于我国许多学者缺乏强烈的理论意识,所以这些语法思想和分析方法都没有上升到理论上来加以论述或阐释,因而鲜为人知。中国语言学理论究竟如何构建才能更加符合中国的语言实际,这其中又有哪些经验我们可以追寻,都是值得思考的。但有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只有植根于中国语言事实构建的语言学理论才能“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