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丹:以档案公信力为干部精准“画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与原有的条例相比,突出全面从严要求,新增档案审核内容,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旨在杜绝“档案造假”,促进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干部档案记载着干部的基本信息、成长经历、德才表现等各方面内容,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频出,如篡改或伪造年龄、履历、学历、学位,甚至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等,从“骗官书记”到“五假部长”,除了性别是真的,姓名、年龄、履历,全都是假的,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干部档案是十分严肃、神圣的,容不得半点水分,但有少数干部却利用各种不法手段给自己的档案“整容”:人越来越“年轻”,学历越来越高,经历越来越丰富……通过造假,某些干部得以平步青云,甚至“带病提拔”,严重损害了组织工作的严肃性,破坏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忠诚、干净、担当,是对党员干部的根本要求。档案是一名党员干部的精准“画像”,试问一个不能以真实年龄、工龄、党龄、履历面对组织的干部,一个以“假面具”示人的党员干部,如何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只要是有利于仕途升迁,为了占位子、戴帽子,就搞些歪门邪道、弄虚作假,人为制造一份“辉煌”的履历,早已背离了一个人的道德底线和一名党员干部的根本遵循。

干部档案体现了党员干部的基本诚信,严把选人用人档案关,就是为组织部门选贤举能守好第一道关口。2016年,中央组织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核查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问题的背后是制度漏洞,档案造假远非一张档案纸那么简单,一处造假往往牵出多人、多部门。一双双随意涂抹的手,是如何伸向本该被严格管理的干部档案?新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正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等重点问题,用严格制度和严明纪律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明确提出“十一严禁”工作纪律要求,促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真正把档案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来抓,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不仅要堵住“档案造假”的制度漏洞,更需要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履历造假往往还伴随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必须严厉查处,更要追究默许、参与或帮助造假者的责任。增加造假、制假的违规成本,让伸手必被捉成为内心戒律,才能让“假干部”无处遁形。

信息化时代,干部档案造假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更加凸显了干部档案管理加快数字化、信息化、严格化、现代化的迫切性。以“档案公信力”增强干部公信力,以干部诚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去伪存真、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