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红:后防疫时期需要慎重处理的几个问题

一、组织专门力量、建立专门机构研究本次防控疫情的武汉样本,总结经验和教训,强化制度优势,补足制度短板。

新冠肺炎病毒具有传染力强,传染形式隐蔽,致死率相对较高的特点。疫情发生后,由于武汉市发布疫情信息迟缓,采取措施不及时,使得这样一场疫情成为蔓延全国乃至全球的特大公共卫生事件。针对疫情所采取的防控措施的力度、强度和投入的人力、物力又为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疫情造成的损失难以估计。为了充分地总结疫情防控中的教训,并分析提取可为未来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紧急事件防控得以借鉴的经验。

建议:第一,研究如何进一步促进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和组织能力的现代化。以武汉本次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为例,物质调配、交通管制、人员的限制流动等等都超过了本市政府所能掌控的范围,自身处理能力完全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的要求,因此未来处理类似事件,应该考虑在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及时宣布紧急状态或戒严状态,并建立区域性的疫情防控指挥部门,以便因时因地制宜,靠前指挥调度,及时科学地采取防控措施。

第二,研究如何进一步优化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战略储备制度。本次疫情全面发生后,医疗设施、医疗人员、医疗资源供给不足的短板立刻凸显。未来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分布、面临风险程度的高低,就医院布局、医务人员培养、医疗资源的储备做出更充分科学的安排,并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第三,要研究如何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环境公害、甚至战争状态叠加出现时的协调衔接制度。完善国家安全机制启动的程序、条件、职责分配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第四,要建立对全民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和宣传的法律制度,将公共卫生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内容,尤其是在中小学课程体系中要合理安排,借以塑造公民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五,要建立社区管理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培训、保险安排或者特殊时期的津贴补助制度。武汉本次采取的防控措施绝大多数要通过社区管理人员最后落地。但社区人员能力缺乏、动力机制不足、保障条件差的问题极大影响了防控成效,因此亟待通过立法补足相关制度短板。

二、研究如何应对武汉或全国其他地区灾后重建中可能出现的几个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第一,可能出现的大规模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由于前期检测统计口径的不同,没有做到“应收应治”导致的患者医药费不能核销、权利受损,以及征用公民企业财产程序不当、补偿不到位等,都可能是上访的诱因,需要提前防范。

第二,在市区突击建立方舱医院,由于隔离人数数量庞大,可能带来的医疗废弃物、医用垃圾污染问题,要提前研究解决预案。

第三,由于封闭隔离太久可能产生的大规模心理疾患问题,要考虑建立疏导救治的制度。

第四、弱势或苦难群体由于生活困难甚至无以维系时,应有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优化警察权介入言论表达的制度。

重大疾病的防控既要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公民和社会的全力配合与协作。因此发挥公民言论表达的预警作用、监督作用和纠偏作用,乃是建构现代公共卫生制度的关键环节之一。警察权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权力之一,对涉及公民言论自由的事件必须秉持谨慎的态度,并提升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为此建议:第一,要修改完善《警察法》,厘清公安机关在言论处理上的职责定位。公安机关对言论问题的处理要采取妥当谨慎的态度,不能简单粗暴执法,既不能缺位也不能任意越位。

第二,公安机关对言论问题的处理应该主要偏重结果管理,而不能偏重于过程管理。亦即只有发生了明显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警察权才能出场。对言论的过程管制应该尽量让宣传部门、网管部门去处理。

第三,解决言论问题的方式除了要依靠强制性的执法管理以外,还要注意智慧管理和柔性对待,要发挥信息多元化的对冲机制作用,并且在可能情况下增加权威信息发布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四、有针对疫情反复的缜密预案。

新冠病毒有无症状的携带者;目前尚无特别有效的治疗方案和治理手段;复工复产复学产生的大规模人群流动会导致疫情控制出现新的变量;国际口岸开放会导致疫情倒灌的风险;已经治愈出院的患者是否完全没有传染可能尚无定论……基于上述,应当未雨绸缪,及时准备预案,并保持及时有效的监控检测能力,以防止最坏情况出现时又仓猝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