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泽风:马、恩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后的理论创造

《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7年12月至1848年1月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纲领,是科学共产主义伟大的纲领性文件。在1872年的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宣言》中所发挥的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同时,他们也指出,“个别地方本来可以做某些修改”;这些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许多方面都应该有不同的写法”;巴黎公社实际经验也证明,“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关于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对党派的态度所提出的意见,“在实践方面毕竟是过时了。”正是基于上述思考,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后的理论创造和革命实践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其基本原理做出了很大的补充、发展。

一、对阶级斗争学说的发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共产党宣言》中关于阶级斗争学说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明确了阶级斗争的历史范围。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认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和恩格斯当时之所以做出这一判断,是因为当时他们对原始社会的历史还没有很深入的研究。正如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中所指出的,“在1847年,社会的史前状态,全部成文史以前的社会组织,几乎还完全没有人知道。”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随着对原始历史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有了改变。恩格斯明确指出,“后来,哈克斯特豪森发现了俄国的土地公有制,毛勒证明了这种所有制是一切条顿族的历史发展所由起始的社会基础,而且人们逐渐发现,土地公有的村社是从印度起到爱尔兰止各地社会的原始形态。最后,摩尔根发现了氏族的真正本质及其对部落的关系,这一卓绝发现把这种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揭示出来了。”这些发现,使马克思和恩格斯认识到人类历史最初曾经有过一个没有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的原始共产主义阶段。马克思所做的古代社会历史笔记,以及恩格斯撰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都证明了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没有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后来明确地将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叙述的阶级斗争的历史限定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他们所生活的资本主义时代。

原始社会没有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资本主义之后的新社会也不应当有阶级斗争。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在无产阶级消灭了旧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应当先经历一个过渡时期,然后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再顺次地逐步地走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其中,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一个“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在这个阶段,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弊病,“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但这些问题不是阶级对立造成的。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在这一阶段,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灭,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劳动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人的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生产力获得增长,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在社会分配中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因此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也不存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恩格斯也明确指出,当无产阶级取得社会权力并将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之后,不同社会阶级的继续存在就会成为“时代的错误”。

(二)明确了阶级斗争学说的理论地位。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运用阶级斗争学说分析了人类历史,但没有说明这一学说是否是马克思的学说。1852年3月5日,在写给约·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说明,阶级斗争学说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并不占有特殊地位。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重视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他们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做了比较全面的论述。1.政治形式。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共产党宣言》中没有做出明确论述。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巴黎公社式的“社会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适合的政治形式,因为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它的目的在于“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马克思不主张采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不能把民主共和国看作千年王国。恩格斯也指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一点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丝毫不比在君主制下差。”这说明恩格斯也不主张采用民主共和制这种政治形式。2.实现途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后来他们认为也可以通过和平合法手段实现不可避免的社会革命,同时也表示并不指望统治阶级会不经过“维护奴隶制的叛乱”而屈服在这种和平的和合法的革命面前。3.民主实质。《共产党宣言》中主要提到要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但没有说明怎样具体实现民主。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马克思强调,一切公务人员“应该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恩格斯也强调,要“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4.阶级联盟。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的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议”。但没有具体说明团结哪些阶级。后来,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不能没有同盟者”,“而同盟者只能在小资产阶级、城市流氓无产阶级、小农和农业工人中间去寻找。”其中小资产者“极不可靠”,流氓无产阶级是“最坏的同盟者”,要帮助小农,并把农业工人作为“天然同盟者”。

上述这些思想,都极大地丰富、发展了《共产党宣言》中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

二、对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发展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着重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既相适应又相冲突的两个方面。首先,资本主义曾经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这一过程包括,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的城关市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现代大工业代替工场手工业、世界市场扩大,资产阶级得到了巨大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因此,在这一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交往方式、所有制关系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其次,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已经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周期性商业危机和现代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但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还不够系统化、理论化。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系统地论述了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1.生产力是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社会结构的基础。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说明生产力是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社会结构的基础,社会意识同生产关系、经济结构、上层建筑一样,都要与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以之作为基础。2.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马克思指出,在社会结构中,“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就是说,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变革包括意识形态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变革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的。3.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冲突是解释社会意识变革及其他社会变革的最终根据。马克思认为,社会变革有两种,“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其中,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发生的变革是具有决定性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因此,为了解释社会意识的变革,必须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冲突中去寻找,到生产力的发展变革中去寻找。4.生产力是决定一定理论任务产生的基本依据。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因此,任何历史任务包括一定的思想理论任务的提出,都不能够是空穴来风、凭空捏造的,而应当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现实依据,应当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提出一定理论任务的根本的物质条件和现实依据。可见,到马克思发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时,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就论述得十分系统化、理论化了。

在《反杜林论》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对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做了新的表述。他指出,“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用来消除已经发现的弊病的手段,也必然以多少发展了的形式存在于已经发生变化的生产关系本身中。这些手段不应当从头脑中发明出来,而应当通过头脑从生产的现成物质事实中发现出来。”恩格斯认为,社会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它具体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个别工厂中的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的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在危机时,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达到剧烈爆发的地步,“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暴露出自己无能继续驾驭这种生产力。另一方面,这种生产力本身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消除这种矛盾,要求摆脱它作为资本的那种属性,要求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那种性质。”在《共产党宣言》1883年德文版序言和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恩格斯将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称之为贯穿《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核心的基本原理”,并将这个理论表述为:“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而在1848年所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并没有如此明确的表述。

1884年,恩格斯完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提出了著名的“两种生产”理论。他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这不仅发展了他和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要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思想,也发展了他和马克思曾经提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过程的思想。

三、对“两个必然”原理的发展

“两个必然”原理,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这个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很早就在进行理论论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论述了这一原理。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生存和统治的条件是雇佣劳动的存在,雇佣劳动的存在是与工人自相竞争联系在一起的,但工业进步使工人形成了革命联合和革命团结,从而使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被挖掉了,因此“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但《共产党宣言》以及此前的著作中对“两个必然”原理的论证,还显得不够系统、明确。《资本论》《反杜林论》等著作则做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入手,揭开了资本剥削劳动的秘密;同时他也分析了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即资本集中,导致劳动过程不断扩大、协作形式日益发展,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各国人民日益被卷入世界市场网,资本巨头不断减少,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正在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在不断增长,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已经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要求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恩格斯在为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写的书评中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创造出了为社会全体成员的发展所必需的财富和生产力,创造出了一个社会阶级即被压迫的工人群众,因此有必要使这种财富和生产力为全社会服务,而不是只为一个垄断者阶级服务。后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著作中全面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及其在经济关系、阶级关系上的表现,认为在一系列矛盾中运行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历史的过渡形式,这一形式必然会被与社会化生产相适应的新形式所代替。

《共产党宣言》也没有论证“两个必然”原理的实现条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论述了“两个必然”原理的实现条件。他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十分重视对能够消除资本主义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的研究。在《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中,恩格斯认为当时的无产阶级革命之所以没有取得最终胜利,是因为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分析了在俄国这样的落后国家社会主义的实现条件问题。这就是“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恩格斯在同查苏利奇谈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俄国的运用时也指出,马克思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但需要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最重要的是,在俄国能有一种推动力,能够爆发革命。

四、对消灭私有制理论的发展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同时他们也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消灭私有制,是指消灭资产阶级等剥削阶级所有制,而不是要剥夺任何个人财产。他们要求“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物质产品的占有方式和生产方式”。但对于用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来表述这种建立在消灭了资产阶级所有制基础上的共产主义占有方式和生产方式、共产主义允许个人占有的社会产品具体指什么,当时尚未明确。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占有方式、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种建立在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明确称之为“公有制”,从而明确了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和占有方式的具体表述问题,明确了这种所有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即实行生产资料共同占有。

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将这种共产主义占有方式称之为“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他认为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需要一个过程,即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后,首先要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然后,国家要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并“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

恩格斯晚年时则要求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公有”“社会所有”“公共占有”。恩格斯曾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发表谈话指出,“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在接受英国《每日纪事报》采访时他又指出,“我们的第一个要求是:一切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归社会公有。”恩格斯还把他在1871年至1875年为《人民国家报》写的专门评论德国以外的国际问题的文章汇编成册并写了序言,强调“我处处不把自己称作社会民主主义者,而称作共产主义者。这是因为当时在各个国家里那种根本不把全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的口号写在自己旗帜上的人自称是社会民主主义者。”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也指出,“社会主义的任务,毋宁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要求“为生产资料转归公共占有而斗争”。

不管是马克思主张的公有制也好,还是恩格斯主张的“社会占有”“社会公有”“社会所有”“公共占有”也好,都强调的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而不是消费资料共同占有。这一点,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得到了明确论述。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应当“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这时,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生产资料共同占有,但消费资料应当根据劳动量来分配给劳动者个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的“允许个人占有的社会产品”,这时被明确规定为消费资料。因此,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劳动者按照劳动量取得的消费资料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而不能剥夺。

此外,《共产党宣言》中还有许多重要原理,限于历史条件,当时论述得还不是很明确或没有加以论述。在后来的一些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些问题都做了进一步的论证,从而极大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

《共产党宣言》发表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其基本原理的发展说明,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实践和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发展的学说。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但决不能教条式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以至于背离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