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第十二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已结束评审,现将未获奖成果申报材料退还,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到我会将材料领回,逾期视为放弃。

地址:武昌紫阳东路45号省社科联大楼601室

电话:027-87304077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