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要求,2018年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2018年工作要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政治功能,突出重点领域,突出支部建设,建强五个基本要素,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整体推进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升级、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教育引导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聚焦学习贯彻维护党章,把它作为党员经常性的学习内容、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对照检查的“镜子”。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纠正“四风”不止步,推动形成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社科类社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通过学懂弄通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主题党日为基本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先进模范、党组织书记,到所在党组织和联系点党组织开展“讲习”活动。

3.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结合社科类社会组织实际,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

4.履行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开展理论研究、论坛讲学、座谈讨论、媒体宣传等工作中,通过主流思想引导营造良好活动氛围,避免引发不良社会舆论、网络舆情等事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安全。

二、扎实开展“百日提升行动”

5.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进一步巩固“百日巩固行动”成果,扎实开展“百日提升行动”。建立社科类社会组织定期摸排、动态管理制度。对新成立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及时跟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科类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加强党的工作覆盖,继续创造条件推进党的组织覆盖。

6.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发挥省社科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作用,围绕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摸透理顺,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

7.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结合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充分结合各社会组织自身业务工作,广泛开展“普纪”教育,举办廉政教育和专题讲座,组织所属党员参加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用入脑入心的纪律教育和刚性严格的纪律执行,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8.加强工作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每年安排专门经费,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对党建工作开展好的社会组织给予资助。社会组织要主动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列入经费预算管理,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9.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推动党支部建设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抓好“两头”,带好中间,不断增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

10.发挥好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11.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推行和深化完善党支部主题党日。探索“互联网+党建”“e支部”等做法,把党的活动阵地拓展到网络上,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12.扎实开展党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围绕社科类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以“党建强、服务强”为目标,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广泛开展救助帮扶和慈善公益等主题活动,促进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13.强化考核督办机制。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述评、社会组织年检等重要内容,加强重点工作督办指导、检查通报、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建设方面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4.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采取组织选派、内部培养等多种形式,把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注重选拔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

15.大力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管理和激励。加强党务工作者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注重在优秀社科工作者中选拔培养党务人才,优化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重要会议、恳谈协商制度。

16.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重点选派退居二线干部、有专长干部到社科类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确保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全覆盖。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定期报告、年度工作述职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