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贵华 沈思雨: 生命共同体构建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

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生态智慧,对于当今世界反思和重构人与自然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提出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来,多次在公开场合呼吁各国携手努力,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1]。生命共同体构建需要汲取西方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更要立足中国实际,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获取丰富滋养,以此创新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一、道法自然、天人合一

生命共同体思想将人与自然看作统一的整体,肯定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体现了“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中国智慧。“道法自然”出自老子《道德经》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揭示了天、地、人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整体。三国时期哲学家王弼注释为“道效法自然”,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解释为“道自然而然”,认为“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天人合一”思想是春秋战国时代道家、儒家等重要学派的共识,《庄子·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荀子·天伦》中指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认为天下万物得到各自的和气而生成与滋养。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将这一思想进一步发展为哲学思想体系,指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认为人类进行生产生活等实践活动的规律与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具有内在统一性。北宋张载在《正蒙·乾称》中首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这一命题:“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并将“民胞物与”作为其核心内容。“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为重要的哲学命题和生态理念,是中国古人对天人观、宇宙观的思考与探索,展现了中国人至高的精神追求与理想。自然界的万事万物虽然变化莫测,但都有其固有的运行规律,天、地、人三者之间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受大地的承载之恩,也必须按照自然之道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述了“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中华传统生态智慧,将这一思想作为中华文明内在的生存理念。在2015年召开的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021年召开的领导人气候峰会上,习近平都引用了《荀子·天伦》中“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2]这一名言。天地合气,万物自生,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2017年,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明确指出,“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3];2019年,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上强调“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内在的生存理念”[4];2021年,习近平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再次强调“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5],倡导国际社会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智慧为构建生命共同体奠定了价值基础。一方面,“道法自然、天人合一”要求人们从系统思维的角度出发认识自然。不同于西方近现代众多思想家“自然界为人类服务、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观点,中国传统生态思想将人与自然看作统一的有机整体。人首先是一个生存在自然中的生命体,将人的主体性与自然的优先性相统一,主张人在生产生活中的活动必须依照自然的规律与法则,不能依据人的主观意愿与想象。另一方面,“道法自然、天人合一”要求人们在遵循自然生态系统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保护自然。中国传统生态思想认为,宇宙万物都有其生长运动的自然规律,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整体。人类在干预和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时,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应当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期性,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二、取之有度、用之有节

生命共同体思想提出在实践中要依照自然万物的规律利用和开发自然,对于自然界的物产资源,要有限度地索取,有节制地使用,体现了“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中国智慧。“取用有节”的生态思想萌芽于春秋战国时期。《论语·述而》中指出:“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梁惠王上》中指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表明人应当按照动植物的生长规律伐木捕鱼。这一思想在西汉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明确,政治家贾谊明确指出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则物蕃多”,《淮南子·本经训》中也提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取予有节,出入有时”,强调人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有节制地获取和给予。“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这一说法作为一个整体正式提出于唐代。陆贽在《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其二》中指出:“夫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并收录在北宋司马光所著的《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四中。“取之有度、用之有节”从方法论层面出发提出的生态保护理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历来就有的“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传统思想,强调人类在与自然的相处中,必须清醒认识到自然资源并非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此在获取自然资源时不能随心所欲、攫取无度,只有在生产与生活中珍惜每一项来之不易的自然资源,才能实现人类文明的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述了“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中华传统生态智慧,将这一思想作为生态文明的真谛。在2016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和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论语》《荀子》《孟子》等经典著作中的生态思想,《吕氏春秋》中“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齐民要术》中“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的名句。因为这些思想彰显了中国古人在对待自然资源时质朴睿智的自然观,强调人类应当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2019年,习近平在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明确提出“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生态保护理念,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传统文化智慧为构建生命共同体提供了行动指南。第一,“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要求人们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反对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必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从源头推动中国绿色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反对过度开发、粗放利用自然资源,积极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动科技成果从理论向实践应用的转化。第二,“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要求人们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消费、铺张浪费的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强调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思想观念,针对“舌尖上的浪费”现象开展深入群众生活的“光盘行动”,为提高资源再利用制定和实施垃圾分类政策,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落实到日常生产生活中。

三、求同存异、聚同化异

生命共同体思想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强调生态环境是各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共同基础,体现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中国智慧。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同”与“异”的辩证思想进行了探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在《论语·子路》中指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周太史史伯在《国语·郑语》中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分别从人类社会层面与自然界层面指出,万事万物的发展需要在相异中求统一,在对立中达到统一。西汉时期的《礼记》进一步阐发了“求同存异”的思想:“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1955年,周恩来同志在万隆会议上,从处理国际关系的角度创新性地阐述了“求同存异”思想,为大家所广泛知晓。“求同存异”指的是保留各自的不同之处,找出彼此共同点,是基于一定范围和界限的有原则的理解与涵容;“聚同化异”则是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思想的升华,着眼于彼此的共同利益与长远发展,主动地聚合、扩大相同的正确的东西,化解、消除冲突和矛盾,以达到在扬弃中寻求更高层次的和谐统一。“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逻辑起点在于万事万物都不存在绝对的同一,差异才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样态。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6]历史上人类以共同体的形式组成各种社会关系,本质上都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生命共同体强调人的生存环境和生命安全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化可化之异,推动人类实现团结协作、互惠共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中华传统生态智慧,将这一思想作为国家和地区之间和平相处、团结协作的价值主张。习近平在与各国领导人交流对话中,一直强调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大于分歧的,指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要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通过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通过求同存异促进和睦团结”[7]。2015年5月,习近平在谈及两岸关系时首次提出“聚同化异”思想:“不仅要求同存异,更应努力聚同化异,不断增进政治互信。”[8]同年7月,习近平在会见德国副总理加布里尔时将这一思想扩大到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展望未来,我们应谋求从求同存异升华到聚同化异,聚利益、责任、挑战之同,化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发展阶段之异。”[9]

“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传统文化智慧为构建生命共同体凝聚了世界力量。首先,全球生态环境危机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在面对生态环境挑战时,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大流行,世界各国深刻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价值。其次,生态环境保护与人民生命健康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经济基础、自然条件、历史传统、社会制度等,中国在承认各国差异的同时,积极寻求共同利益。地球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清洁美丽的生态环境是全人类共同的生存基础。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全人类共同的基本利益,是其他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最后,生命共同体的构建正是以人类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权这一共同利益为基础,为团结各国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新的范式。构建生命共同体并非要消除所有差别、谋求全然的同一,而是要以每个国家的独立性、差异性、多元性为基础,尊重各国不同的发展水平、文化水平等差异,超越不同意识形态和不同宗教信仰,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处理全球性生态危机等一系列问题,在承认彼此的差异中寻求多元和谐的统一,达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包容境界,谋求各国人民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的共同未来。

四、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视为“千年大计”,不断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智慧,加快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在价值观层面上展现了中国人传统的自然观、宇宙观,代表了中国人几千年来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认识与定位;“取用有度、用之有节”为人类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提供了具体方法论,在正确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实现了知行合一;“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彰显了中国人以天下为己任的天下观与正确认识矛盾、解决矛盾的思维方法,发现了促进世界各国通力合作的共同基础,有利于处理好人我关系、化解分歧,建成清洁美丽的世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这三方面思想相辅相成,为构建生命共同体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思想智慧,在推进当代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田贵华,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沈思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