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如何发力

核心观点:按照中央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性要求,在“去产能”概念上,关键是要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维持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掌握负面清单的“市场准入”,力求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地有效去除落后产能,这样我们才真正走上了一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正路。

去“过剩产能”真正应聚焦的是落后产能

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方针,其切入点首先是“三去一降一补”。应将其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整体逻辑关联之内加以理解和掌握。关于“去产能”,宣传上一般讲的是去“过剩产能”,但真正应聚焦的,我认为是去落后产能,实际生活中各个行业里产能的过剩与不过剩,在不断变化,而在一个行业里垫底的落后产能,相对而言是可以较好把握的概念,也是优化供给结构打造经济“升级版”真正需要去除的对象。所谓产能过剩,往往可以通过一些创新机制———比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来较快改变,即把一部分“过剩产能”迅速转为“有效产能”。比如在北京原有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基础上,现在继续运用这种成功经验引进外资建设地铁16号线,是缓解首都公共交通体系有效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建设项目,PPP可以把这种建设项目投资做得更快更好。如无PPP创新,16号线的兴建不知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但现在合同一签定,马上动工,立刻就会产生一大批钢材、建材、施工设备等等的订单,加快建设所需的投入品领域原有的一部分所谓“过剩产能”,便迅速转为“有效产能”了。

要掌握好“去产能”的实质内容及其合理机制

在深化供给侧改革的2017年,亟需总结2016年“去产能”方面的运行情况,掌握好“去产能”的实质内容,及其合理机制。既然真正做好“去产能”的关键,是要去落后产能,那么一个行业、一个领域里高高低低的产能在一起,怎么把它落后的部分去除? 这个去除的机制,不能过于注重算出一个总规模以后,表面上看砍掉了多少产量,关键是那些真正要淘汰的落后产能,怎么能被挤出去。钢铁、煤炭行业,整个产能规模看起来是过剩的,所以成为“去产能”的重点,但是实际生活中如以行政手段为主把钢铁和煤炭产能总量的压减目标,作为指令性任务“切块”下达,由各地或“拣软柿子捏”挑选去除对象,或“排头砍去”“一刀切”操作,能如愿达到去落后产能的结果吗? 全国约七千万个市场主体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其中的那些落后产能,应该在划清某些必要的准入标准 (如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标准) 之后,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来去除,如果依靠行政官员去覆盖总计几千万个市场主体一一作甄别,不可能真正掌握好准确度。实际生活中,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在这样的一个矛盾面前,管理部门的手段往往是倾向于靠行政指令往下压任务,层层“切块”,下达到各个区域,各地再在本地相关的企业里靠行政手段挑选“去产能”对象,而实际带来的结果往往是极易发生的扭曲与不公正。

要力求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去除落后产能

另外,也有干脆“一刀切”地压产量的做法。以煤炭行业为例,2016年不少地方就是落入了不甄别的“一刀切”。煤炭行业经历了几年的困难、产品价位一路走低之后,2016年二季度以后煤品市场开始回暖,到三季度迅速回暖已成定局,而四季度听到的消息,是市场上的动力煤价格从原来的280元/吨左右直冲600元/吨,而焦炭已经从原来的600元/吨左右直冲2000元/吨。这样迅猛的回暖升温,逼得管理部门召开多次紧急会议,在全国重新考虑怎么样调配煤炭的供给能力。这个从“过剩”到“供应吃紧”急剧转变的背景是什么呢? 是在前面的一段时间里,有关部门要求各个煤矿要按照一年内矿井开工运行不能超过276天来封顶。这就完全改变了过去煤炭行业里早已经形成全套经验的全年如无大修365天连轴转的工作状态。我在上世纪70年代初曾经在北京矿务局当过工人,下过井,知道这种连轴转的情况。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现在这种新的行政规定,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看起来可以把整个煤炭行业的产量往下压,但实际上违背了生产规律,使一个个运行中的煤矿的固定成本分摊极不充分,原来摊到360天左右的,现在按行政要求只能对应至多276天的生产运行,实际上是以行政手段不加区分地压低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的运行效率,而且还可能增加了矿难的隐患———大家可想而知:煤田的煤层气是需要不断抽取的,瓦斯等等带来的不安全因素要靠这样的方式来控制,停工的这些天数里,抽气还是不抽气? 从经济利益考虑,很多一线的管理者自然会把抽气系统停下来,那么什么时候开工再恢复? 有没有经验要提前多少天恢复通风、先把气抽得比较到位才可以施工? 处理不好,抽得不充分,是不是就进一步增加了瓦斯爆炸之类的矿难隐患呢? 显然存在这样的问题。不客气地说,实际上这样的结果是煤炭行业的落后产能并没有被排除,却由“一刀切”的产量控制而把这些落后产能一起保护下来了。这样的情况带来了现在值得重视的问题———我无意否定“去产能”已有的成果,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现在煤炭行业的回暖是不是猛了一点?这个特征带来的在下一个阶段可能的不良影响是什么? 一个大起之后很容易出现的是过了一个临界点,便跟着是大落。经济手段为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制度框架迟迟不能建立,那么政府调控就是从一端摆到另外一端,这样的一些经验教训,非常值得认真总结。

按照中央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性要求,我认为在“去产能”概念上,关键是要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维持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掌握负面清单的“市场准入”,力求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地有效去除落后产能,这样我们才真正走上了一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正路。

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相关经验与要领,把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本质精神贯彻好。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