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奇: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是党中央结合国内外发展新形势,顺应全球化发展新趋势及深化中国与世界合作而提出的对外开放新的战略谋划。制度型开放成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扩大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未来世界各国深化合作不仅是商品要素的流动,而且逐步从商品要素流通型开放转向促进商品要素生产国际协调的制度型开放,从侧重商品要素流通自由化转向商品要素生产的公平,环保、知识产权等规则标准成为全球开放合作的新要求。

扩大制度型开放是适应中国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要要求。伴随世界开放合作重心转向制度型开放,中国必须深入评估制度型开放在开放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贸大国,我国与外部深度融合,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面对制度型开放成为全球开放合作的重点,中国不能做旁观者,而是要积极主动参与规则标准的制定,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进入对外开放新阶段的战略抉择。

扩大制度型开放是深化中国与世界合作的重要要求。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目标是深化中国与世界的合作,既包括开放范围扩大、领域拓宽、层次加深,也包括开放方式创新、布局优化、质量提升。在开放布局上,坚持沿海开放与内陆沿边开放更好结合,探索适应沿海内地联动发展的开放制度规则,优化对外开放布局。在开放方式上,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创新跨境资本流动及投资合作的制度标准,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在开放水平上,坚持制造领域开放与服务领域开放更好结合,构建推动教育、医疗、金融等开放新规则新标准,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在治理机制上,坚持多边开放与区域开放更好结合,参与推动全球制度型开放,做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建设者贡献者。

以扩大制度型开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实施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是制度型开放的基本目标。一是提高传统规则水平。目前的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大多把零关税作为基本条款,高于WTO要求。二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成为主流。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开放,推动开放由货物贸易向服务和投资领域拓展。三是范围大幅度扩张。把数字经济、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竞争政策、反腐败等传统协议较少涉及的内容纳入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四是开放促进改革的特征更加突出。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触及国内规制等问题,需要相关国家采取深层次的改革才能适应。

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是中国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实践。一方面,中国主动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RCEP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及负面清单,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已经于今年正式生效,是中国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成功实践。另一方面,中国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关系协定(CPTPP),强化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决心。CPTPP相比RCEP规则标准更高,包含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劳工、环境、透明度等条款。2021年9月16日,我国商务部向CPTPP保存方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提交了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的书面信函。按照CPTPP加入程序,中国正在和相关成员进行接触、沟通和磋商。

以自贸区战略引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除了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外,我国通过自贸区战略引领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如果说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呈现被动适应的特征,那么以自贸区战略引领制度型开放则体现出较大的主动性。自贸区分为自贸园区(FTZ)和自贸区(FTA)两种,自贸园区是一个国家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实施特殊贸易投资政策所形成的开放区域。自贸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关税主体之间达成贸易协定。自贸园区是自主开放、单方给惠,自贸区是相互开放、双向给惠。我国正在实施的上海自贸试验区等都属于自贸园区,自贸试验区完全由我们独立确立并管理,可以根据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而自主探索各种规则标准,并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再通过区域或者双边谈判,把规则标准纳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建立的自贸协定之中,自贸区战略为我国引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提供重要平台。

以自贸试验区探索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实践全面推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成为我国全方位扩大开放的“排头兵”和“领头雁”。截至2022年10月,自贸试验区已经进行六次扩容。自贸试验区已形成“1+3+7+1+ 6+3”的基本格局。同时,海南省正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

自贸区战略从多方面引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大幅压减。2013年,中国推出首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7次压减,条目由最初的190项减少到27项,新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海南推出第一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2016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广到全国,限制措施由最初的93项减到31项。开放促改革取得新成效。自贸试验区累计开展3400余项改革试点,形成了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重要机制。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夯实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自贸试验区自行复制推广17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国家层面复制推广278项制度创新成果。中国已经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颁布并运行,经贸合作规则标准不断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