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清廉机关建设考评细则》出台

近日,《2022年湖北省清廉机关建设考评细则》印发省直各单位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该《考评细则》是根据省纪委监委清廉湖北建设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由工委党建督查巡察室会同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起草初稿,在征求部分省直单位和市州工委意见后,报请省纪委监委清廉湖北建设协调小组审核把关,经工委书记班子成员签批同意,于6月2日以工委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协调小组名义向省直各单位清廉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并抄送至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机关工委,作为开展清廉机关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考评细则》以《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遵循,主要包括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和42个三级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个一级指标赋分均为25分,细化到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中,并分别明确了考评标准和相应刻度,实行扣分制,二级指标得分相加即为考评得分。

《考评细则》认真贯彻落实清廉湖北建设工作推进会和省纪委监委历次调度会、推进会和3月31日工委组织召开的清廉机关建设协调会等会议精神,严格对标《实施意见》和《清廉湖北建设协调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注重与13项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相结合,聚焦“好正实优”,注重压实主体责任,突出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