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曼诗:要有问题意识 更要有“解决意识”

打破惯例,竹溪以工业用地宗地分割登记改革破解企业融资难;打破属地限制,天门、仙桃、潜江三地不动产登记不用来回跑……随着我省“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不少地方和部门不仅为企业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也倒逼出了一些体制机制上的改革探索。

“急难愁盼”之所以称之为“难”,之所以为群众所“愁”,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些问题有的是需要多方协调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没有先例的新问题,有的甚至是“烫手的山芋”。是因为“历史遗留”就绕道走,因为“没有先例”就无可奈何;还是冲着问题谋、针对难处干,穷尽一切可能去寻找解决方案?照见的是雪中送炭、救济解困的为民初心。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在症结处慢一拍,在堵点处卡一下,企业就很可能被“挤”到市场的边缘,或者消失在大众视野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这里的“千方百计”,更多时候需要体现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拈轻怕重、因循守旧、畏难不前。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就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去想办法、想出好办法。

为民办实事解难题,“问题意识”固然关键,“解决意识”更为可贵。解难题,不是什么问题容易就解决什么问题,而是什么问题难度大、梗阻多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利益复杂的“老大难”、“没有先例”的新问题,肯定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解决的,不仅考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之勇,也考验破解难题之智。在法律法规范围允许的前提下,共同上前一步去研究,闯出一切可能的办法,在条件允许下,把不可能变为可能,才能真正“解民忧、暖民心”。

既实事求是及时解决点上的个性问题,也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推动解决面上的共性问题,是此次实践活动的明确要求。没有先例可循,就开辟先例;没有经验可借,就先行先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过程中锤炼本领和作风,推动在改革上闯出新路、在发展上打开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