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曼诗:做慈善要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后的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今年慈善日的主题是“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守望相助是现代社会普遍约定。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上,重点表彰了在脱贫攻坚和抗击疫情两大主要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获奖的182个爱心个人、爱心团队、捐赠企业、慈善项目,通过多方努力共助慈善事业,积水成渊,把点滴的善意汇聚成绵绵不绝的爱心源泉。

慈善是一项广泛的社会性事业,是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的必要补充,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根据相关部门测算,近年来,中国社会捐赠总量稳定在千亿以上,医疗健康、教育救助、扶贫开发是我国慈善捐赠的三大主要方向。当前,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信任与日俱增,参与慈善的主体更加多元。但由于相关的信息模糊和监管不到位,不规范的捐赠现象也偶有发生。慈善事业不再仅仅是简单的捐钱捐物,而是发展到了专业化运作,更加强调精细化,让捐与被捐精准对接,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盲区、误区,提高效益与效力,让爱心捐赠精准到达受捐群体、受捐项目,减少中间折耗,避免资源错配导致的供给失衡,杜绝各种名义的“伪慈善”事件发生,才能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激发民间对慈善事业更多的参与热情。

9月1日,《湖北省慈善条例》也正式开始施行。作为全省慈善领域的首个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湖北省慈善事业发展实际,尤其注重解决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中出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如个人或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慈善组织要加强财产管理,按照规定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等等。政府部门和慈善组织在法治的轨道上相互配合,如左右手,才能让慈善行为更加规范、更有活力。

慈善不仅仅是献爱心,也代表着一种导向。慈善组织、慈善平台、慈善项目要适应社会需要,不断完善治理,深耕精细化运作,让公益慈善在阳光下运行,在困难群众得到帮助的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