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磊:认准“亲”“清”的真正内涵

近年来,以“亲”“清”为核心的新型政商关系,为领导干部和企业家如何正常交往指明了方向,成为各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但半月谈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少数党员干部公心不足、私心未泯,对“亲”“清”二字认知模糊。

“亲”,即亲切、亲和,当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领导干部要把握分寸、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清”,即清楚、清廉,与企业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关系清清白白,中间不夹带任何私利和私欲。“亲清”关系构建成效如何,关键还要看事情是如何办的,办得好不好,市场主体满不满意。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亲疏关系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依然“内外有别”,与圈子内的企业相处亲密,对圈子外的企业表面上态度亲切,办起事来却“打太极”“踢皮球”,推诿拖拉……如果“拼关系”“找靠山”那一套还顶用,甚至有时是办好事、办成事的关键;如果只说“会办好、不用请”,但效率就是上不来,企业总觉得有“其他工作”没做好,这些现象说明“亲清关系”还远远没有落实到位,严重背离了新型政商关系的初衷。

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必答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不少腐败案例证明,与企业家勾肩搭背,迷恋于觥筹交错、称兄道弟的“圈子迷局”,纪律的底线一再突破,违法就会成为不可逆转的必然下场。“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对领导干部来讲,要掌握政商交往的尺度和温度,守好政治底线、政策边线、制度红线,不以“权”逐“利”,管住“手”和“嘴”,防止“温水煮青蛙”。在政商交往中,企业家也要明白,恪守良性的相处之道,不以“利”围“权”,凡是照章办事,更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行的成本,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

构建亲清关系的过程,就是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就是同企业在法治框架下“清清白白”打交道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恪守正道,做到一视同仁、知尺明度,不能带私心杂念、不能搞亲疏关系,通过办好企业桩桩件件急事难事,让“亲”的氛围愈发浓厚,让“清”的基础愈发巩固,才能使“亲”“清”关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