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洲:“半边天”的政治现象学反思

基于妇女解放运动在近现代中国国家建设过程中的特殊意义和作用,“新中国女性”这一概念本应天然地超越于性别研究的限制,并首要地在政治学领域中撑开一片邃袤的空间。但长久以来,即便是“性别政治”都难以被视作政治学的正统题域,遑论更为具体而微观的“新中国女性”。同时,即便“新中国女性”是一项能够反映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议题,政治史研究也因自身的低迷状态而罕为顾及。时移世易,政治学方法论的扩展和创新为将一些被忽视甚至遗漏的边缘性议题带入核心地带创造了积极条件。本文借助政治现象学理论的思维和方法,对“新中国女性”研究的切入角度和论证方案进行全新的规划,并由此对其历史地位和角色提供一种新的认识。这种认识是一种补充性或竞争性的“再构”,而非颠覆性的“重构”。这项探索既可被归于社会学视域下的性别研究和政治学视域下的国家研究之中,也可算是政治现象学研究方法在案例分析层面的应用性尝试。

一、为何是“半边天”:“新中国女性”的政治现象学直观

研究“半边天”而非直接研究“新中国女性”,并非一种舍本逐末之举,这是因为已有的研究范式在消除新中国女性形象的模糊性方面遭遇到了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阻。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女性的形象并非一成不变,学者们对这一点几无质疑,但在这些形象因何而变以及如何变化等问题上迄今莫衷一是。即便对本文限于篇幅所要重点讨论的改革开放之前的新中国女性形象(下文皆简化表述为“新中国女性”),他们也未因其年代久远或成果丰厚而达成共识。分歧主要源自对国家和女性之间关系的不同判断。一是认为国家意志起到了自上而下的引导作用,“塑造了一种男女平等的性别蓝图”[1],新中国女性处于“被解放”的状态[2]。二是认为新中国女性虽然面对相似的身体政治情境,但自下而上地展现出了千差万别的感受。[3]两种观点各自都有大量的支持者,如果我们要对他们提供的具体论据或方法进行逐一检验,姑且不论这种方式的可行性,至少这很容易令人因“身在此山中”而难辨峰峦。事实上,这种现象是两种观点发生交锋时的常态。

政治现象学(political Phenomenology)方法或许能够为我们跳出这座“庐山”提供一种别致的助力。[4]根据政治现象学澄清对象的要求,新中国女性的既有研究已构成极为复杂的“定见”,它们需要被悬搁一旁留待验证,首要的步骤便是“朝向事物本身”[5]。依靠尽量质朴的政治学认知和知识,[6]作为政治学者的我们在直面“新中国女性”时,可以谨慎地给出两点初步描述:第一,“新中国女性”作为一种整体性事实,主要是在特定的时空中从事各种政治社会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国民,她们共享某种或某些属性。第二,“新中国女性”还表现为若干个别性事实,大量次级群体和无数个体各有其特殊属性,同时也都能够表征整体。

从第一点认识出发,要对“新中国女性”的实然状态进行整体性概观,唯有“上帝视角”才能做到。在现实世界中,只能在“新中国女性”的种属关系中寻找概观的可能方式。“新中国女性”属于“国民”,于是“国家”拥有了最适合的概观资格。将概念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任务主要是由表达国家之思维的权威性话语承担。简单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等新中国精神领袖的相关文本,以及基于其思想的各类官方文本,代表国家概观了“新中国女性”。这些表述的价值观念构成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坚固内核,指明甚至规定了“新中国女性”的应然状态。但是基于应然与实然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这些国家话语显然无法澄清“新中国女性”的客观事实。由此,对于前述从国家角度出发、自上而下的研究策略而言,应然与实然之间的根本冲突构成其不可突破的困阻。

从第二点认识出发,“新中国女性”内在地包含着属性杂多的次级群体和个体,后者固然以百花齐放的方式呈现出前者的多彩样貌,其完整的集合也的确能够呈现出“新中国女性”的客观形貌,但后者及其所处的环境构成了无数变量,且彼此之间还会构造出无尽的冲突,最终形成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局面。所以,自下而上的案例研究虽然真切地显现出了“新中国女性”在实然状态中的丰富弹性,但其碎片化的面貌也妨害了对“新中国女性”的整体性把握。

难克重阻的既有研究并非无意义,它们实质上还完成了一些政治现象学的任务,尤其在两类事实的澄清上出力颇多:一是发现了毛泽东时代的女性受到了国家巨大的影响,二是发现了当时女性在意识和行为方面表现出了杂多的差异性。继续深化此类研究当然有其积极意义,不过,终究无法使实然的“新中国女性”完整而清晰地显现出来。“新中国女性”作为一种具有意义的现实所指和抽象概念,有别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事物。我们的目的与其说是绝对客观地通盘把握它,不如说是要精准地确定其投射在人类生活中的形象。换而言之,如果能够尽可能地确定其概念与实践之间的对应性,也就基本达到了对其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任务要求。现象学方法或许是一种有效的显影剂,“本质直观”作为其关键成分发挥着还原影像的功能。在这种直观之下,认识对象通过作为智慧生物的人所特有的“意向性”活动生成了“关于某物的意识”,主要是使该物可以被观察、描述和反思的“思维形象”。

于是,面对澄清“新中国女性”这一目标而言,研究“关于新中国女性的意识”或者“新中国女性的意识形象”,可能是比阐发国家的女性话语或讲述碎片化的女性故事更为切近的路线。正如“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在面对“新中国女性”时生成的意识形象定然千差万别。所以,收集这些海量的差异化形象并进行分析的方式显然不可取,且不论无从采集那些已经流逝的生命的意识形象。我们可以反其道而行之:先找到一个具体的概念A,如果它在意向性活动中能够很强烈地与“新中国女性”的概念直接关联,且在各自概念的若干属性间尽可能地互为子集,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辨识A的属性状况来把握“新中国女性”。基于这一思路,我们发现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乃至70多年来,最成功的A或许是“半边天”。值得一提的是,寻找并证明比其更合适的概念也是一种政治现象学研究。这一概念作为“女性”或“妇女”的象征性代称,自1956年初现于公众视野后,立即迅速地传播开来。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于北京召开的前一年(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的状况》白皮书中曾称:“半边天”已经“成为全社会对妇女作用最形象的赞誉”。[7]随后中央电视台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推出名为《半边天》的女性周末节目,连续播出了十余年,提高了“半边天”一词的知名度。

将研究目标从“新中国女性”转移到“半边天”上,不仅能够避开前者遭遇到的两种壁垒,还能发挥出后者的两大比较优势。一是“半边天”具有很多象征都拥有的特长:作为生动而直白的概念体系,映射着本体(新中国女性)高度复杂的概念体系;二是该词较之于“新中国女性”,从创设到发展的历史轨迹更为清晰,反映这一轨迹的重要材料的数量更少,由此更便于描述和分析。在材料的来源上,我们基于三个原因重点关注《人民日报》:第一,它是“半边天”首次公开登场的舞台,关于“半边天”报道的连贯性和丰富度很高。第二,对于毛泽东时代集体意识的生成和形塑而言,新闻报道较之其他几种重要的信息源具有特别的优势。[8]例如,它比由精神领袖的权威文本和规范性的法律政策构成的国家话语更具弹性,为集体意识的孕育和成长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空间;它也比民众在各类政治社会活动中获得的经验更具普遍性,即便报道一些个别性的案例,关注的实际上还是整体性问题。第三,《人民日报》自身拥有显著的优势,它既是中国发行量和影响力皆首屈一指的官方媒体,也是传达国家意志和展现民情民意的平台,反馈和显现着国家话语理论和民众行为实践相联系的状况。因此,其“半边天”报道能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国家对女性的应然要求和女性对国家要求的实然应对。本研究设计的主要目标便是尽可能准确、清晰地把握此处的“一定程度”。

以“半边天”为名的研究要么只是借用其名另有所叙,未对该词作针对性分析;[9]要么梳理较为简单的信息,缺乏理论分析。[10]依据新闻报道的“半边天”和“新中国女性”研究实际上并不罕见,主要分布在性别研究、新闻传播学研究和历史学研究中,大多数缺乏明确的研究方法,少量较为简单地使用了文本分析法。[11]这些研究最大的贡献在于详细梳理了相关报道,缺陷在于它们通常对报道内容缺乏辨识,普遍地存在视其为史实的情形。此外,还存在着缺乏理论和事实支持的明证主义偏好,具体材料的遴选具有随意性。为弥补这些缺陷,本文采用了两种特殊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延续政治现象学的思考方式,将“半边天”一词拆解为三个基础部分,即引号、“半边”和“天”,分别进行观察和分析。其次,我们避免陷入史料的辨伪或语义的阐发之中,重在深入挖掘与“半边”和“天”相关的客观信息(如行业、地域和身份等)在长时间尺度中的显现。其结果可以被理解为国家、社会和民众在共生和互动中留刻下的“集体无意识”,而不是国家主体刻意规划的结果。

二、引号:象征的政治力量

去除引号的“半边天”本指“天空中一半左右的范围”,拥有引号的“半边天”是指(新中国的)“女性”。[12]所以,是引号决定了两个完全相同的语言符号成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引号发出了醒目的警示:“半边天”已经非其所是,且另有其是。在符号学意义上,“半边天”成了“女性”的象征。象征之所以成为人类符号系统中最为普遍的现象之一,是因为它能够用简单生动或易于被感知器官直接把握的概念去映射抽象或复杂的概念。[13]这赋予了象征在人类信息交流中无可匹敌的力量,政治活动也毫无例外地受其影响,如政治修辞术或象征性政治行为是古往今来的政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对于分别作为喻体和本体的“半边天”和“女性”来说,引号成为前者得以跨域映射至后者的唯一标识。在这种映射中,观众将对无引号的半边天(局部天空)的熟悉体验和认识——这些经验被凝练为某种或某些“属性”(如大、重要等)——以类比的形式转移到有引号的“半边天”(即女性)身上。[14]

通过象征来表达新中国女性的积极特质是毛泽东时代政治修辞中常见的现象。毛泽东本人的语言活动,尤其是其极为出色的诗词能力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1936年,他就在《临江仙·给丁玲同志》中写道:“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这两句诗在时间转换中通过两种反差性极强的身份对比,烘托出对奔赴前线的丁玲的高度赞赏。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颠覆了中国数千年传统文化对女性所做的经验设定,将“武”这一本属于男性的、与女性不相容的属性赋予了女性。[15]此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种类型的妇女运动,不断地将这种应然的呼吁压覆在女性的身体和意识之上,直至塑造出一种新型的实然女性形象,即“新中国女性”。25年之后,毛泽东继续通过诗词强化这一点,在《七绝·为女民兵题照》中号召新中国女性“不爱红装爱武装”。在国家领导人和革命领袖的影响下,更多与“武”属性相关的概念被吸纳为女性的喻体资源,如人们在文化经验中非常熟悉的“花木兰”和“穆桂英”等。这些武艺高强的女性形象与古代政治体制之间的密切关系(如君臣关系)被暂时剔除,只保留了其在生理意义上的突出能力,即她们具有与男性同样的力量。

但是,不管是告别了“文小姐”的“武将军”、“爱武装”的“中华儿女”等泛指形象,还是为将的“花木兰”、挂帅的“穆桂英”等特指形象,在映射“新中国女性”方面都有着天然的缺陷。它们虽然通过对“武”的强调为新中国女性创造了新的属性,但同时也遮盖了女性本有的、与男性相区别的属性。这会令她们像花木兰那样,遭遇一种雄雌莫辨的认同困境。[16]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喻体所产生的属性无法严丝合缝地与马克思主义性别观或女性观中的妇女解放理论相契合。后者的基本逻辑是,妇女解放必须也必然以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为前提,于是,妇女作为人类中最为重要的群体之一,自然就需要承担解放全人类的责任,其核心任务是无产阶级革命。在这一逻辑链条上所浮现出来的女性或妇女的阶级属性,恰恰会令“武将军”、“花木兰”和“穆桂英”们尴尬不已,毕竟她们的原初形象与剥削阶级有着难以分离的联系。在强调阶级斗争时,这些具有弊端的属性就会被重新召唤出来。例如,在1950-1966年间的《人民日报》中,“穆桂英”一直被视作先进女性的象征,但到1967年,“穆桂英”被批驳为“大宋朝”的“忠臣良将”。[17]此后十年,该词在《人民日报》中彻底消失,直至在1977年底的一篇报道中才恢复了其作为女性之积极象征的用法。“花木兰”与“穆桂英”命运相同,也经历了被遗忘的十年。象征理论对此现象提供了清晰的解释:象征常常因其具有多义性而使得象征本体在不同情境中游刃有余,但这种多义性也容易诱发意义之战,从而置象征本体于困境之中。[18]正如“花木兰”与“穆桂英”的案例,即便拥有忠诚、勇敢和英武等诸多优点,在大是大非的阶级斗争中,仅身份上的“原罪”就足以令其被“一票否决”。

在对新中国女性的象征性映射中最终胜出的是“半边天”。在《人民日报》中,自“半边天”于1956年首次被当作“女性”的象征使用,至1979年底有349篇相关报道,是“花木兰”和“穆桂英”相关报道总和的双倍左右。“半边天”的胜出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从多义性来看,“半边天”在本义上指向的是自然世界中的事物,其意义简洁单调,也就没有了“花木兰”和“穆桂英”等在历史叙事上的重负。其次,“半边天”是普罗大众都具有的日常经验,它在象征意义上映射“新中国女性”这一概念系统时,极易于被理解和传播。第三,“半边天”在晚清民国时期的引申义强调的是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或力量之强等,这些属性与“半边天”首次被国家权威话语所使用时的基调高度契合。时值“大跃进”运动热火朝天,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提出“妇女半边天,事事要争先”[19],强调女性实际上具有突出的能力。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半边天”的意象简明而直接迎合了妇女解放理论的要旨,即女性与男性一样承担着解放全人类的重任。总之,无论是“半边天”所诱发的事实经验,还是它包含着的生动想象,既显现出新中国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作为新中国女性的理想形象,指引着她们的发展方向。

三、“半边”:男女平等的政治比例

“半边”作为一种口头语,通常并不表达绝对平均的状态,但作为女性的象征,它内设了性别平等的理想比例。所以,对于革命时代的女性而言,“半边”的确能够激发她们对于自身角色的完美想象。中国共产党非常清楚,新生的国家即便能够以法律和政策等强制性规范确定女性在性别比例上的应有份额,也不可能在户内户外的广泛实践中一蹴而就地彻底解决鲁迅提出的娜拉困境。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国家通过各种能够调整比例的策略努力走出这种困境。学者们多关注诸如“婚姻法”“铁姑娘”“样板戏”等等具体的策略,但甚少关注隐藏在种种单独策略背后的整体逻辑及其变化,而《人民日报》的“半边天”报道中正潜含着解读这些信息的记录。简单来说,比例调整主要有三个步骤:第一,确定平等的权利;第二,显示平等的能力;第三,提升平等的地位。

确定女性具有与男性一致的平等权利是比例调整策略的首要逻辑。“男女平等”——而不是性别平等,后者是改革开放之后才流行的替代性概念——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是一句广为人知的口号,特别在土地革命中流传甚广。土地的平均分配和两性的权利平等密切结合,根本性地冲击和颠覆了农业中国数千年来在两个方面上的不平等传统。新中国成立当天的《人民日报》上,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妇女祝贺新政府的成立,并提到这个政府将给予妇女“享受男女平等的权利”。[20]实际上,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系列重大文件都一再强调了这项权利,如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都提出男女共享“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的权利。[21]女性的平等权利虽然得到了确定,但并不意味着在实践中得到了贯彻。在各项权利中,经济权利虽然次于政治权利排在第二位,也没有像社会和家庭权利那样得到《婚姻法》的专门保护,但它的实际地位或优先级或许是最高的。延续列宁对女性在“公共经济”中与男性一起参加共同生产劳动的重视,毛泽东也曾强调男女平等的关键在于“同工同酬”的经济权利。[22]

实现平等的经济权利的前提是女性拥有在经济活动中的强大能力,因此,下一步的比例调整策略是显现并证明这种能力。在《人民日报》关于“半边天”的首篇报道中对女性的这种能力是持怀疑态度的,认为基于同工同酬而要求户内劳动任务沉重的女性在户外生产中和男性承担同样的工作量,是一种“不实事求是”的行为,会损害“半边天”的“健康和安全”。[23]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中,在首篇报道中作为“湖南农村俗话”的“妇女是半边天”的说法没有出现在《人民日报》中,直到“大跃进”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首篇报道中尊重男女体力差异的观点被彻底抛弃,在1958年10月关于“半边天”的第二篇报道中,湖南农村妇女在大炼钢铁中的卓越表现证明女性不仅可以参加农业和轻工业生产,还可以且应该进入“重工业生产”:“至于妇女的体力能不能胜任重工业劳动?事实证明是可以胜任的。”[24]这篇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此后“半边天”形象塑造的基调,即便男女平等的能力在多种方面得到显现,但基于生理平等的体力能力一直是最具显示度的“基础性能力”。同时,这篇报道还基于重工业在当时经济活动中的崇高地位,形成女性与男性在其之“下”的各行各业也应该和能够平等的推论。直至1979年,“半边天”的作用领域才排除重工业,以农业、轻工业、商业和科学教育卫生等领域为主。[25]改革开放之后,女性的“能力”与“体力”之间的脱钩益发普遍,其内涵也相应地不断发生多元化的变化。

笼统地来看,从1958年至1979年间的大量报道广泛地显现出女性几乎在所有领域的实践中都能够与男性一起“共同劳动”。但通过其中隐含的身份分布和年代变化等信息,我们可以解读出调整策略的更为细微的逻辑变化。表1非常简明地展现出了“半边天”报道中女性身份的不同比重。从当时国家的人口和产业结构来说,“农民”的比例最高,与现实状况相符合。女性“工人”数量并不多,主要分布在轻工业中。正因其数量较少、工业又居于优势地位,女工人常常成为宣传活动所青睐的对象,相关报道量处于第三位。“干部”报道量高居第二,似乎与其实际人数极不相称,但有其合理性。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女性的几乎所有户内外活动都能归口到妇女运动这一大框架中,妇联组织能够正常运作源自对女性干部培养的重视;即便在该组织停止运作时,基层妇女动员也必须依赖女性干部的积极参与。

表1“半边天”报道中女性身份的比例(1956-1979)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中,干部、工人和农民之间在政治地位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工人阶级领导着工农联盟,而干部多是共产党员,后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半边天”的报道中有两类潜在的信息表现出了政治地位上的比例不断被抬高的变化。一是报道比例和现实比例的差异。与“大跃进”之前1957年的全国各行业两性人数比例相比,农民的报道比例接近于现实比例(41%)[26]工人的报道比例则稍高于现实比例(14%)[27],而干部的报道比例则远高于现实比例(8%)[28]。报道是现实的风向标,干部身份较高的报道比例显示出女性能力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的转移。我们还可以在动态数据中清楚地观察到这一点。根据图1所示,“半边天”报道的女性身份中,与农民和工人相比,“半边天”的干部身份比例在形成之后再也没有中断,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报道量最大,并具有更长时间的延续性。

直接数据和间接数据都表明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确在努力地将理想的“半边”比例付诸实践。农业活动与女性传统户内劳动在空间上的紧邻状态,使其成为“半边”的有力证明者。工业活动对体力的较高要求,使其成为女性展示其生理能力的最佳领域。国家治理活动集中体现了政治权利的表达和政治权力的施行,参与其间的女性不仅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管理”男性,而且还直接将其身份升华至拥有国家“一切权力”的“人民”处。这从政治和社会的意义上补全了女性作为“半边”的能力。

图1“半边天”报道中女性身份的变化(1956-1979)

当然,“半边”理想的实践之路并不平坦,即便在当今世界也是个未竟的命题。不乏有学者认为这条道路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女性一直处于一种相当被动的状态中:“被”与男性相比较,甚至和男性一起“被”消除了性别,成为一种“国家人”。[29]这种观点比较容易造成国家和女性之间的对立,似乎前者是处于功利性的考虑而对后者施加普遍的强制。实际上,我们可以换一种视角去理解这一点:无论是女性的男性化,还是女性和男性的去性别化,都是一种“平等”话语被“解放”话语所替代的表现。[30]按照妇女解放的理论,人类整体是在逻辑上(而非利益上)优先于女性(和男性)群体,所以两性都必须通过“权力”实践达成这一逻辑。虽然“男女平等”的话语经常与“妇女解放”同时出现,但前者极易令两性遗忘人类整体对他们的超越,从而执着于平均分配“权利”的实践。于是,对于相信并追求平等权利的女性(男性亦然)来说,她们也会积极主动地寻找并依赖权利的分配者。如果说干部、工人和农民努力成为“半边”的案例还不足以说明这一点——毕竟她们在意识形态中被赋予了“主人”的身份,似乎本身具有一定的权利分配能力(当然是一种幻象),我们可以看另一个特殊的案例,即“家属”。“家属”虽然本身也是女性和妇女的代称,[31]但她们作为“从属”者无法成为真正的“半边”。扭转这种状况的方案是模仿其他“半边天”,通过投身户外劳动以获取比家庭权利更高的社会权利。对于极度缺乏权利资源的她们来说,对国家权力的主动靠拢便是最为稳定和便捷的道路。图1显示“家属”报道分布在四个阶段中,且报道的内容非常集中(如“大庆职工家属”),显现出国家对之进行主动调节的明显痕迹。同时,通过梳理文本,我们也可以发现,几乎所有报道都强调这些家庭妇女们不仅主动放弃家庭和个人利益,而且主动学习毛泽东思想,最终成为“革命的家属”,由此从国家处获得更多的权利。[32]

总之,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国家基于妇女解放理论,运用国家权力对女性的权利比例进行了调节,使女性权利产生了差异化的分层状态。“半边”既不是应然的均分,也不是单一的女少男多,而是在不同领域和不同时期参差变动。在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虽然有在经济领域建立劳动力“蓄水池”对女性进行动态管理的表现(如女性劳动人员比例的升降),但在政治领域的确在不断增高权利的“堤坝”,显著提升了女性群体对抗伤害和偏见的能力。以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壮大“半边”的女性比例呈现出稳定的上升态势,这也为改革开放以来女性权利的调节提供了不容忽视的重要支持。

四、“天”:妇女解放的政治空间

如今的人们已对“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说法耳熟能详,也普遍地认识到其中的“天”涵括了国家、社会和家庭等各个领域中的所有类型的活动,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间的“半边天”报道中,它出现的频率仅占7%左右。借用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的概念来说,这句口号在今天的流行是一种“传统的发明”。[33]要更加精确地把握“半边天”中“天”的含义,还需要回到当初的具体语境中。我们使用Nvivo(Pro12)对349篇相关报道进行了词频分析,“妇女”“革命”“主席”“生产”“社会主义”排在前五位,与我们前文的分析相符。但要更为精准地理解“天”,还需要有针对性地把握与它相关的定语和谓语,其中前者描述了“天”的具体领域,后者描述了与“天”相关的行为特征。

表1展示出的“半边天”报道中的女性身份比例,已经部分地指出了“天”的主要领域是工农业生产和政治社会治理。这与毛泽东一贯视女性为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34]国家话语最初吸纳“半边天”一词时,就已经强调了这一点。时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的胡耀邦在讲话中特别指出:“有人说,妇女力量大无边,顶着生产半个天。在我看来,这个估计还小了。应该说,我国妇女力量大无边,顶着整个伟大事业的半边天。”[35]但是,通过对与“半边天”直接关联的词汇的梳理,我们发现,在1966年之前,被拔高为“伟大事业”的“天”仅在国家话语中昙花一现(出现2次)。在更多的报道中,“生产的”才是最为常见的定语。1966年之后的十余年间,“生产”(出现42次)之“天”的重要性继续延续。与此同时,“建设”(出现49次)之“天”也屡见不鲜,两者通常以“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形式一同出现。最主要的定语是“革命的”(出现93次),也就是说“革命”成为“天”最为重要的领域,常见表述是“社会主义革命”(出现27次),以及在特殊时期使用的包括“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三大革命”(出现26次)。简而言之,“天”发生了从具体向抽象、层次从低向高的演化,这也与“半边”比例所发生的变化相互印证。在谓语方面,不具有情感色彩的“发挥”出现了177次,略超过一半,而体现出显著情感色彩的“顶”也有近三分之一,出现了108次。值得进一步关注的是“顶”的时态,其中超过半数是表达过去状态的“顶起”(出现65次)和“顶了”(出现2次),另有超过三分之一是表达未来状态的“能顶”(出现26次)和“要顶”(出现7次),表达现在状态的“顶住”和“顶着”最少,共计仅8次。针对“天”的谓语动词时态侧重于过去和未来,迎合了当时妇女政策的工作重心,即宣传妇女已经具有突出的能力和各项权利,并鼓励更多的妇女投身到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生产建设和革命之中。由此,“半边天”的“天”与毛泽东《七律·到韶山》诗中“敢教日月换新天”中的“天”形成了完美的并举:在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女性与新国家在能力和理想方面相辅相成。

在《人民日报》的报道语境中,“天”的定语和谓语直观地显现出国家和社会在女性行动领域上的要求和企盼。除此之外,报道中还潜藏着一些隐秘的数据,间接地显示出国家和社会的意图。我们发现有309篇(次)报道可以识别出全国和各省市的信息,如表2所示,前六名分别为北京、山西、河北、天津(1958到1966年被划归河北省,但在报道中未影响排名)、湖南和吉林。其中湖南的数据较高,得益于它作为“半边天”一语的发源地,在早期被多次提及。在1966年之后,湖南掉出了前五名,但另五名的次序不变。这个排名侧面反映了当时妇女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具有象征性的典型案例:第一,北京作为首都高居榜首,其妇女工作的实践对于其他地区来说具有示范效应,当然京津冀排在前列或许与新闻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的便利程度也有一定关系;第二,山西与吉林进入前五,是因为大寨和大庆这两个农业和工业的典范分属两省,两地在产业上的示范效应也辐射到了妇女工作之中。

表2 全国和各省份“半边天”报道总次数和比例

结合图2可以进一步发现,大寨所在的山西省是获得“年度冠军”最多的省份,且年度分布较为分散,而大庆所在的吉林省仅获得一次殊荣。这意味着,“农业学大寨”对于妇女工作来说更具影响力。结合前文关于女性身份和词频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间,无论在理想意义上如何拔高“天”的应然领域,长时间尺度的数据显示出国家和社会实际上是“无意识地”将女性的地位和角色与农业生产联系在一起,这也符合当时女性在劳动空间选择上的现实状态。

图2 历年“半边天”报道最多的省份

从省份数据上,我们发现了国家和社会似乎有“偏心”:排在前列的多是淮河以北的省份,难道在妇女动员方面存在着地域失衡的潜在问题?我们基于与行政区划有较为紧密关系的地理区划进行统计,发现数十年的“半边天”报道显示出了一种虽有差异,但比较均衡的状态:作为国家政治的核心区域京津冀(56次)、作为国家经济总体水平最高的区域华东(50)和其他北方地区(剔除京津冀的华北和西北,共53次)构成第一阶,总量非常接近;而华中(35次)、东北(34次)和南方地区(西南和华南共计34次)构成第二阶,总量则相差无几。即便这个数据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的结果,但至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全国各地的妇女以比较均衡的状态接受了“半边天”象征的宣传教育和动员。

无论是“顶”还是“发挥”,女性所能够介入的“天”的确发生了变化,从户内劳动转移到户外的生产建设,再到整个革命事业。生产建设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实践,行业结构的调整及其对女性的要求,使其成为一种极为重要的政治实践。在其中,女性的解放既有赖于在经济意义上解决娜拉问题,更重要的是,还必须依靠在政治意义上明确女性与男性、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关系。所以,生产建设实际上成为一种女性解放的政治空间。从行政区划角度进行的分析揭示了“半边天”在地理空间中的存在状况,证明了国家和社会在女性地位和角色的界定方面,形成了一个均匀的中央—地方同心圆结构,不仅显现出全国层面的领导和首都的引领作用,也兼顾到了地方上的区域均衡和重点案例的示范作用。这种政治地理分布再次体现出了新中国在女性解放方面的特殊考量:强调国家的优先性不是对女性权利的压制,而是女性解放在理论和现实上的必由之路。相关报道的行政区划状况由此也展现出一种女性解放的政治空间。

五、结语

新中国的成立虽然保持了自然时间的连续性,但在政治时间上开启了一个新时代。女性民众的地位和角色也在新的制度体系和观念体系的影响和作用下,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毛泽东时代的女性并未呈现出一种单调的刻板形象,而是由在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方面的长时期政治实践赋予了显著的多样性。“半边天”被国家、社会和民众普遍地当作女性的象征,以其为人熟悉的体验整体性地映射着作为复杂概念的女性。《人民日报》作为当时最具影响力的、传播范畴最为广泛的媒体,其相关报道通过凝聚和宣传“半边天”的象征性属性,不仅展示出当时女性作为一种生理性别在新政权中的权利状态,而且为其解放之路指明了现实方向。《人民日报》的报道可被视作当时国家和社会之思维的文字表征,对其相关文本的分析,实际上是对国家和社会的“集体无意识”的挖掘。我们可以看到,女性作为和男性一样的人类的“半边”,在经济和政治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决定着两性权利比例的调整结果。绝对平等的理想具有积极的政治文化意义,为女性朝向这一蓝图的努力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动态调整的现实则基于新中国的国情,在必有其得失的摸索之中改善着女性获取其权益的能力和环境。在短短数十年间,女性头顶的权利空间和责任空间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和力度发生了斗转星移的改变。从户内跨到户外、从生产建设到革命事业,不仅代表着中国妇女在政治发展上的巨大进步,同时也践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妇女解放的经典论断。这种融合理论与实践的伟大尝试,涉及一个庞大的国家有机体中的数以亿万计的女性,为改革开放以来女性地位和角色的塑造埋下了基石。

虽然诸多领域的发展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和后40年表现迥异,但女性工作领域是少见的从内容和形式上都保持着延续性的重要领域之一。在此过程中,“半边天”这一概念本身的作用功不可没,它携带着革命时代的特征和信息,在改革时代的浪潮中依然如鱼得水。仅列一组数据予以说明:从1956年到1979年,《人民日报》中作为妇女象征的“半边天”的年均报道量是14.54次,而1980年到2019年《人民日报》相关主题的年均报道量是14.4次。即便在近十年来的网络空间中,“半边天”也保持着较高的受关注度,在百度指数关键词搜索趋势上,它不仅与“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这两个七十年来妇女运动的核心概念保持着共振关系,而且囊括了几乎所有的峰值。当然,改革开放之后的“半边天”也展现出了其他的面向,更多数据的分析需另文专述。

本文基于“半边天”这一新颖的角度,整体性地梳理和揭示了新中国女性角色和地位的变化过程及其内在逻辑,为“新中国女性”形象的认知和塑造中国女性/妇女研究领域中最为重要和基础的议题提供了新的认识。它将政治学的分析带入该领域,通过促成两者间的对话扩展了彼此的研究空间。在其中,政治现象学理论的思维和方法在从发现问题到分析问题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出了主导性的作用。当然,基于政治传播学材料的梳理,在历史视野中呈现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侧面,也为本文增加了些许政治概念/观念史和历史政治学的味道。这种在交叉学科和混合方法上的尝试,亦是响应了政治现象学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