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限时停车位彰显执法为民初心

日前,杭州叶青兜路边出现了4个被涂成绿色的停车位,地上写着“限时20分钟”。交警部门表示,这个“限时停车位”是新试点,前期会集中设在医院、菜场、学校附近,可放心停车。(6月2日《都市快报》)

在我国许多城市,囿于停车位不足等各种原因,停车难以及由此伴生的违停罚款等等,一直都是交通难点、民生痛点。上述“限时停车位”,不仅均被涂成醒目的绿色,非常容易辨识,而且20分钟的时间设置也显得十分人性化,便于市民更从容地完成许多不得不临时停车办理的重要事务,如“上厕所”“买早点”“买菜”“接孩子”等。有当地网约车司机表示,“有了这个20分钟的临时车位,吃个简餐,上个洗手间都绰绰有余,我希望这样的车位多一点!”

为维护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严格查处各种违停现象,当然完全合理而且必要。但与此同时,在保障正常交通安全秩序的前提下,也应当全面考虑现实存在的“停车难”问题,充分顾及这背后包括“如厕”“接孩子”在内的各种客观现实需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这样的限时停车位,不仅是人性化执法,也是依法执法,彰显了“执法为民”的初心。

同时,对于许多市场主体,尤其是那些小微市场主体、经营者来说,如路面摊贩、早餐网点,如果限时停车位能多一点,也能为其提供便利,增加客流。限时停车位与最近广受热议好评的“松绑地摊经济”等做法一样,同样有利于推进疫情防控背景下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全国其他城市不妨加以借鉴,让相关规定更充分地发挥其“便民利民”“助益民生”等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