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人事人才激励措施

·参加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优先推荐参评,一线表现作为参评重要依据,可予以加分;

·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在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职称评审、招聘绿色通道

14日,记者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人事人才激励措施的通知》正式印发,为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攻坚克难、担当作为,武汉将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有关人事人才实行职称倾斜政策。

具体为:参加疫情防控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由所在单位优先推荐参评,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在量化评审时可予以加分。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免于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在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

同时,开通招聘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的,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各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鼓励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干部,同时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表现突出的社区(村)书记、主任,以及获得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的社区(村)干部,可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聘。

另外,在优先晋升聘用岗位、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等方面,对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均有相关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