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文物建筑也能认养

“听说过认养古树、认养动物,如今文物建筑也能认养了?”近日,有10家企业和集体与10处文物建筑所有人在山西省高平市签订《文物建筑认养协议》。

我国文物资源十分丰富。据统计,全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但全国文物从业者仅14万余人,其中重点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不足4万人。人力、物力、财力不足,是制约文物保护的一大瓶颈。

为此,山西省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出资修缮、认领认养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根据规定,认养者可以享有不超过20年的文物建筑使用权,在周边可利用的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还能够终身免费参观山西全省文博单位、文物修复中心或文物景点。认养文物建筑,不仅是文物保护的现实需要,也是对于公众热忱的积极回应。去年,20余名历史爱好者在陕西咸阳唐崇陵进行“走陵”活动时,在陵区内搜寻了多件陵墓石刻残件,并将这些残件收集起来搬到了陵区监控摄像头下。这一做法遭到质疑,擅自挪动文物固然不妥,但也从侧面折射出民间人士朴素的文物保护情怀。如果能够加以正确引导,公众完全可以成为文物建筑保护的重要支撑。

文物建筑认养具有多重意义,可以增加资金来源、壮大保护力量、激活文物资源。“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文物保护,不能是为保护而保护,只有与利用相结合,才能发挥文物保护的价值。去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文物建筑认养,不失为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