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的审视


(杨威:武汉大学教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贵在落地生根,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存在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对学生个体价值涵养机制的把握不够深入,二是教育过程中的价值沟通机制不够多元,三是社会层面的价值整合机制不够开放。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久效应的发挥。对此,我们必须从学生、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发力,从学生个体的价值涵养、学校的价值沟通、社会的价值整合等深层机制入手,不断深化理论研究,更新教育理念,创新实践形式。

一、科学认识并把握个体的价值涵养机制

学生精神世界、意义世界的成长,离不开价值观念的影响和塑造。心理学家爱德华·里德(Edward Reed)认为,“自我发展是个体在冲突的条件下,价值观不断调整和转变的过程”[1]。价值观念与知识体系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不仅关乎人的认知,更关乎人的判断、态度、信念与选择,是影响和决定人的情感、行为的深层要素,使某种价值观真正植入学生的心灵深处并成为其行动的指南,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解、记忆,更重要的是涵化、养成。“涵化”是价值观念的涵泳、内化,它是对观念的情感加工和动机锤炼,是价值信念的形成过程;“养成”是价值观念的培养、外化,它是对观念的意志加工和行为化成,是品德素养的发展过程。这种由外而内、由内而外、内外统一,知、情、意、信、行诸要素同时作用的复杂运作机制,就是个体价值观念形成发展的涵养机制。认识并把握这一机制,是价值教育得以有效实施并持续展开的根本前提。

认知加工与智能获取,是知识教育发挥长效作用的关键。观念涵泳与品德修养,则是价值教育指引个体成长的长效机制。所有以形成某种价值观为目标的教育活动、社会活动,都必须经由个体的内化环节,积淀转化为个体的品德素养与行为倾向,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价值观向个体价值观和个体素养的转化,也才能真正使价值教育成为推动个体发展的不竭动力。当我们追问价值教育的有效性与持久性时,有一个问题始终是在理论上无法回避的,那就是个体如何将某种价值观念转变为内在的价值信念,又如何将这种价值信念转化为品德修养,即个体的价值涵养机制到底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并如何发挥作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作出令人满意的回答。这不仅是对价值教育的前提性追问,更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的根本理论问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对个体价值观念发展的内在过程、价值涵养的内在机制进行科学的、系统的研究。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体系中有丰富的关于道德修身、道德涵养的论述,但是这些论述大都停留在哲学思辨特别是个体道德体认的层面,缺乏来自心理学等学科知识体系的理论支撑,难以对个体道德素养赖以形成的心理条件、涵养机制作出科学的阐释。现代心理学尤其是教育心理学、道德心理学的发展,为我们从科学的角度把握个体价值观念形成变化发展的规律、阐明个体价值涵养的内在机制提供了条件。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与实际,对中国学生的价值观发展规律和价值涵养机制进行深入的学理研究,是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任务,也是建构学校价值教育长效机制的必要前提。

只有将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奠基于对个体价值发展、价值涵养的科学认知基础上,才能真正发挥其长效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学生知晓并熟记这些价值观,而且要使这些价值观内化为学生的价值信念与价值选择。“知”的环节仅仅是最简单、最基本的环节,而如何将这种认知转化为情感、信仰,进而转化为意志、行动,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进行深入探讨。学生个体价值观的形成、发展具有内在的、客观的规律性,它固然受到家庭、学校、社会、文化等客观因素性的影响,但同时也受到个体的生理、心理等主观性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观性因素对客观性因素发挥着检验、过滤、筛选、甄别的作用。价值观念的涵养具有鲜明的价值性,它充分体现着主体的能动性、选择性,这是它与知识学习最大的不同。20世纪西方的价值澄清学派、价值分析学派等理论,都十分尊重个体在价值观发展方面的自主性、自觉性,并以此作为其价值教育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具有一定启发意义的。从理论上说,对个体价值观念结构、价值观念发展规律的把握,应该成为我们制定一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举措、开展一切具体教育活动的逻辑起点。从实践层面而言,任何来自外界的、影响个体价值观发展的因素,只有与个体的主观性因素相契合甚至发生价值共振,才能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个体的价值世界,从而产生持久的教育影响。

在当前价值观念多元化条件下,尤其要加强对学生个体价值观的现状、结构、发展规律的研究,从认知、情感、行为等多个心理维度探讨个体价值观念的生成演化机制,特别要把握当代中国学生自主形成、发展核心价值观念的心理机制与心理特点。当然,我们也要意识到,价值观的涵养是一个毕生发展的过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学生价值成长的意义也应该是毕生的。因此,我们不仅要从宏观上、从教育环节上着力,建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还要从微观上、从涵养环节上下功夫,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在对个体价值观念发展规律的科学认知和价值涵养机制的准确把握的基础上。

二、建立并拓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沟通机制

人类的价值观是丰富多样的,也是充满矛盾的。价值共识总是在不同价值观念的沟通交流甚至比较较量中形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着当前我国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在价值观念方面的最大共识,这个共识的形成同时也是一个“上”“下”交流、“左”“右”沟通的结果。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然要最大限度地用这个价值共识去凝聚广大社会成员,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回避、否定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差异、矛盾和冲突。

价值多样化趋势的加速发展,使得过去那种自上而下、单向灌输的价值教育模式很难产生预期的效果,这样的困境似乎是现代化的一个必然结果。西方以“犹太—基督教价值观”为基础的传统价值教育模式,在20世纪现代化的狂飙突进中逐渐让位于以“多元理性选择”为基础的现代价值教育模式。道德认知发展学派旗帜鲜明地反对灌输,主张就“道德两难问题”进行诘问思考;价值澄清学派强调“自由、可能的选择”,注重价值表达与对话;新品格教育运动虽然致力于厘定较为清晰的社会价值观,但厘定过程本身就是进行价值沟通、对话、整合的过程。美国学者马克斯·勒纳(MaxLerner)认为,“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价值对话”[2]。强调多元价值的对话,已经成为当代西方价值教育发展的显著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时空压缩的现代化进程,使中国人的价值世界经历着巨大变化,价值变迁的广度、深度、复杂度前所未有。世界范围内的价值激荡,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冲突,虚拟世界中的价值表达,校园生活中的价值选择……这一切都使学生卷入到多元价值的思考和抉择中,也提出了如何使学生在多元价值中形成和发展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问题,而这种认同的形成并非是直接“定于一尊”的“完成时”,而是经由“多”走向“一”的“进行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当前价值多元现实的一种回应。从辩证法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是排除了价值多样性的绝对的“一”,而是在纷繁复杂的价值体系中淬炼出来的,包容着多样性的并超越了这种多样性的“一”。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观发展而言,真正对其产生深刻长远影响的价值观,必定是经过其反复比较、自主选择而形成的价值观。如果仅仅为学生提供某种先入为主的价值观,而不让他们在各种不同价值观之间进行比较、思考、选择,那么这些未经反思的价值观就很难成为其自觉、长久的遵循。因此,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除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价值主导、价值引导的基本原则,还要充分引入价值对话、价值沟通、价值商谈的机制,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来自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甚至不同性质的价值观,在交流、沟通、权衡、比较中进行自主的价值思考,最后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并付诸行动。

价值反思、价值对话是走向价值选择、价值认同的必要途径,对于新时代的青年学生而言,强调这一点尤为重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直接教给学生的,而应该是学生自主选择的。现实的学校不是价值“孤岛”,而是一个各种复杂价值观念交互作用的场域。学校教育应该以开放的价值视野、包容的价值心态、沟通的价值姿态,引导学生在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价值教育不是一个从政府、教育机构、教师到学生的单向输入过程,而是一个充满着对话与沟通的多通道系统。它需要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学生与社会不同成员之间,在价值观方面不断开展双向、多向的平等交流,通过价值对话、价值沟通,在教师的价值引导下逐渐形成价值判断和价值认同。让学生面向现实的价值世界,让学生有机会去真实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并学会认真倾听他人的价值观,让学生在沟通中理解隐藏在不同价值观念背后的利益逻辑和文化逻辑,让学生体验在多种价值观之间进行思考、选择的复杂过程,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以区别于、优先于其他价值观的理由,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真正被学生所选择的、所笃定的价值观。

三、探索并完善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整合机制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且仅就学校而言,也很难独立承担这个责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在价值观方面的“最大公约数”。而如何使这个最大公约数成为一个“常数”,则需要所有社会成员来维系它、呵护它,并使之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常量”。毋庸置疑,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党组织、政府、学校是高度重视的,它们充分发挥了主导和主体作用,相关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教育举措也是非常有效的。相对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价值教育,这些都是我国的优势和特色,对此我们应该有充分的价值自信。但是,无论是党组织、政府还是学校,它们毕竟只代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部分“关键变量”。如果缺乏来自家庭、社会等不同群体的参与、配合、支撑,还是很难形成一种持久的教育效应。因此,在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学校必须充分向社会开放,积极引入并有效整合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力量,尤其是来自家庭、社会组织的教育力量,不断形成和完善“育人共同体”。

在没有公立学校之前,美国的家庭、教会曾被视为涵养社会成员价值观的主要场所,即使在有了公立学校之后,也就是20世纪中叶,美国的家庭及其成员在向下一代传递社会主流价值观方面仍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自古以来也非常重视家庭在促进儿童品德发展中的重要性,家风、家训、家教成为涵养价值观念的重要途径。但是,随着家庭结构、家庭环境、家庭观念的变化,当代家庭的教育功能尤其是价值教育的功能,却逐渐走向弱化甚至异化。父母对子女学业成绩、个人职业发展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其品格发展、价值观发展的关注,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父母在孩子价值观发展过程中非但没有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有意无意向孩子输出某些消极价值观。我们在批评当下学生身上所存在的“自我中心”“以邻为壑”的问题时,别忘了家长和父母所应当担负的责任。家长和社会在诟病学校德育的各种弊端时,别忘了这些问题和不足的存在并不能成为推卸自身教育责任的理由。美国新品格教育运动非常强调家庭与社会在塑造共同价值观过程中的作用。美国著名学者格特鲁德·希梅尔法布(Gertrude Himmelfarb)就鲜明地指出:“个体、家庭、教会和社区如果各自为政,就难以维系与国家和主流文化相一致的价值观。”[3] 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不同群体在促进青少年价值观发展方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前,家庭、社会与学校在价值教育方面的某些“断裂”“悖逆”现象值得警惕。党和政府不仅要使学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面发挥主阵地作用,还有责任和义务让家长和广大社会成员参与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同体建设中来。良好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应该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酵母”。而要使这些“文化酵母”的力量汇聚起来并充分发酵,必须创设有利于整合各种教育力量的途径和机制。

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某些做法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澳大利亚教育部委任“课程公司”(Curriculum Company)—一个由教育部长领导的公益性国家教育服务公司,策划和开展价值教育研究计划。课程公司采取三管齐下的方式来推进这项工作:一是筹资建立以学校为基础的价值教育数据库,二是开展国内和国际价值教育方法的文献研究,三是开展以澳大利亚学校社区为样本的在线调查。美国很多的企业和公益机构都积极回应政府的号召,利用成熟的项目运作机制,通过筹措基金、发起活动、志愿服务等途径,深度参与到学校的价值教育计划中。我们可以考虑用这种政府外包的方式,与某些具有公信力、责任感、美誉度的社会组织或公益性机构,加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的合作,搭建更广泛的教育平台。美国很多的公立学校创设了有组织的、自由开放的论坛,吸引家长就学生品格和价值观发展问题进行讨论。通过这些论坛了解家长的价值期待,使家长认识到自身在孩子价值观发展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使家长与学校一起发展一种真正的价值合作关系,讨论和达成共同的教育价值观。这对于我们丰富和拓展现有的家校联络机制的内容、方式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美国一些州的教育委员会还建立了社区工作组,来加强社区与学校在价值观教育中的配合,整合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价值教育。[4]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如何激活和充分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如何有效建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网络,形成教育合力,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行不断探索,西方国家的这些举措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学校应该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与家庭、社区、媒体、社会组织等建立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的合作关系,通过家校联络、社区服务、舆论引导、项目推动等多种方式,使学生在更广泛的生活空间中、更真实的社会实践中,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量。

从个体层面的价值涵养,到人际层面的价值对话,再到社会的价值整合,这既是一个从个体到他人再到社会层面的价值建构过程,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逻辑过程。学校的价值教育只有深入到学生的价值世界,通过价值沟通和价值引导,充分汲取社会价值体系中有益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积极元素和深厚力量,才能真正建构起一种有效的、持久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