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高铁就开始修改提案,省政协委员刘建国关注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

委员刘建国到达驻地

湖北进入2019年两会时间,省政协委员刘顺国刚从高铁站到达驻就开始翻阅资料,修改自己的提案。作为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总队长的他,在对比了今年和以往湖北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数据之后,发现了其中的问题。他介绍到“有一个迹象必须高度关注,那就是近两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有回落的迹象。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都增长8.5%,分别较前5年的平均增速下降0.4和0.8个百分点。2018年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7.9%和8.3%,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0.6和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增收乏力、增速回落态势有所显现。”

刘建国修改提案

刘顺国总结到,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是当前实体经济的暂时性低迷。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四个方面,刘顺国和他的团队在分析了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后,针对四大块分别寻找增长点,助推城乡居民收入提高。

刘建国跟记者交谈

一要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对居民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大财政分配机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全省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达56%。经测算,如果按近两年经济增长率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再通过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指导和收入协商制度、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力度等举措,实现职工工资年增长7%左右,可带来长效稳定的通过工资性增长拉动全体城镇居民收入每年增长7个左右百分点的效果。

二要高度关注城乡居民就业,千方百计促进就业。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重点人群就业,继而带动居民收入增长。据测算,全省城镇每年新增10万就业人口,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约0.5个百分点,农村新增10万非农就业人口,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约1个百分点。

三要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将城镇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幅稳定在每年10%左右,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近2个百分点。探索将农村社会救助金、一些涉农补助资金等整合后的一部分转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基金,将全省农村社会养老金基准水平提高至150元/月,在此基础上,如每年按上年经济增长率或居民收入增幅进行动态调整,则第一个年度可拉动农民增收1个百分点左右,以后每年可拉动农民增收0.5个百分点左右。

四要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拓宽居民的创业途径,在财政补贴、小额贷款贴息、行业引导等方面加强对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低收入群体等自主创业群体的政策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创业就业增收倍增效应。

五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产业振兴为核心,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

六要拓宽投资理财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2017年全国城镇、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分别为3607元和303元,我省分别为2594元和166元,有较大的增长空间。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体系,让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改革,鼓励农民以现金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同形式入股农村经济实体,让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拓宽财产性增收渠道。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向昊 责任编辑 刘小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