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维护发展形象 不是为企业事故“堵枪眼”


为涉事企业“堵枪眼”,一步步酿成公信力危机

这本是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后却演变成一场舆情事件。正所谓纸包不住火,涉事企业想隐瞒事实、瞒报数量,在今天的监管和信息传播环境下是不可能的。但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一些领导干部:发生安全事故,一些企业总是怀着侥幸心理,如果只是为了消除事故影响,导致追查不力,甚至帮助企业瞒报,最后往往无端引发公信力危机。

11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前广受社会关注的泉港化学品泄漏事件涉事的东港石化公司刻意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瞒报数量,化学品实际泄漏量为69.1吨,而非此前公布的6.97吨。目前,东港石化公司与相关运输船舶有7名直接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本是一起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后却演变成一场舆情事件。正所谓纸包不住火,涉事企业想隐瞒事实、瞒报数量,在今天的监管和信息传播环境下是不可能的。但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一些领导干部:发生安全事故,一些企业总是怀着侥幸心理,如果只是为了消除事故影响,导致追查不力,甚至帮助企业瞒报,最后往往无端引发公信力危机。

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具有紧迫性,企业必须提供真实情况,方便监管部门及时处置,这既是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企业的道义责任——企业要凭良心做事。此次东港石化公司在泉港化学品泄漏事件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伪造事故原因,本来是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范,却说是输油软管垫圈老化;二是瞒报化学品泄露量约9倍。这起事故中,企业不仅要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担责任,也要为瞒报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泉州市政府的通报,当地已有若干官员因为“没有按应急预案分工组织实施,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而被初步处理。其中也无非两种可能性,一是政商关系“不清”,权力被俘获;二是某些有责官员怕事故暴露自己的失职失责,于是把自己跟企业捆绑在一起。但想成功逃脱问责,同样也是不可能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涉事企业隐瞒事故真相、瞒报某些重要数据,具有主观倾向,这是可以预期的。企业说什么,监管部门就采信什么?如果调查核实工作不到位,被企业瞒报所骗,这并不值得同情。泉港化学品泄漏本来是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于当地环保部门直接引用涉事企业说法对事故轻描淡写,结果将舆论反思焦点转移到当地政府身上,使政府“躺枪”。

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理应是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处置事故、防止环境损害扩大,依法问责。处置事故,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处置不及时,或者处置不力,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安全就会受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事故的发生暴露安全漏洞,调查追责,还要举一反三,厘清安全隐患,堵住监管漏洞。泉港化学品泄漏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不去解决事故源头,而是努力消除事故影响,本末倒置。这么做,不仅没有维护地方发展形象,而且一步步酿成公信力危机,给涉事企业“堵枪眼”,这就是深刻教训。

□ 长江日报评论员   杨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