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 徐杰:现代汉语诗歌中的名词动用

一、关于名词动用

名词动用是一种活用现象,是指本来用作名词的词语临时活用为动词。名词动用和名动兼类是相互牵连,但又有区别的两类现象。吕叔湘是这样区分活用和兼类的:

语义的变化比较特殊,只是偶尔这样用,没有经常化,这算是临时“活用”,不同于永久的词类转变。……如“看远些!别这么近视眼!”里面的近视眼……临时活用作动词。这种活用如果经常化了,就成为词类转变了。例如“别废话!”里边的废话就应该算是正式的动词。语义有明显的变化,同类的词不能随意仿效,是词类转变。

吕叔湘所说的词类转变就是兼类,兼类是指一个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经常具备两类或两类以上词类的语法特点。兼类词在词义上有一定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是词义引申发展的结果,是少数词中存在的一种语言现象。同是名词当动词使用,为什么一是兼类,一是活用呢?它们的区别是什么?现在大家都公认的区分标准是使用的频率,即偶用的为活用,常用的为兼类。Clark and Clark区分从新创转类到惯用语六个阶段,构成整个“习语化过程”(idiomatization)。胡安顺从使用频率、词义的稳定性、及物性和适用范围四个方面区分名词动用和名动兼类现象。方梅讨论了活用和兼类现象之间的联系和差别。

另外,还应该区分误用和活用。吕叔湘认为像名词动用这样的词类活用到了现代常见于口语,有的是出于无知,更多的是带点俏皮,而正经文字里很少见;无知就是误用,俏皮就是追求修辞效果的活用。

邢福义认为误用和活用都属于“出格”现象。出格有两类:一类是不合语法的“词性误用”。比如:“一个人活在世上,无非是两个生活吧,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主要是有所事业……”事业被误用成了动词。另一类是取得修辞效果的“词性活用”。活用现象属于修辞现象,自然不能进入词典。但词性活用现象说明了一个事实:句法对词类带有强制作用。一个词,入句后一旦“出格”,只要不成为病句,这个词一定要被牵制成为别类的词。这就是“入句变类”,即只有根据入句的情况才能判断词类活用现象,下例中的黄昏就属于这种用法。

(1)一声千年前的乌啼,早已黄昏了今天。(任洪渊《北京古司天台下》)

本文研究现代汉语诗歌语言中的名词动用。这既不同于兼类,也不同于误用,属于为取得修辞效果的活用。除了上述研究外,近年来,学者们开始讨论名词动用的语义基础、语用推理、认知机制等,如徐盛桓、刘正光等都属于此类研究。张伯江在类型学视野下对名词动用进行了功能解释。王冬梅分析了名转动词的修辞及文体特征、机制、名动互转的不对称性及成因等。司显柱运用语料库语言学的研究方法,描述并讨论了名词动用在各类文体中的分布。

以上研究对廓清名词动用的概念,认识其语义基础和认知机制等都做出了重要贡献。考察发现,较之于其他文体,名词动用在诗歌中运用得更加普遍。但此前没有针对这一问题的专门研究。作为一种“出格”现象,名词动用的特征在诗歌语言中体现得更为鲜明,并且具有不同于其他文体的特征。以下讨论主要围绕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展开。首先,我们结合诗歌语言的用例,来看名词动用的语义基础及语法手段。

二、名词动用的语义基础及语法手段

(一)语义基础

一般认为,名词指称事物,动词描述事件。在句子中,名词一般作为参与者参与到动词所描述的事件中去。而在名词动用中,名动功能发生了错位,也就是说,名词指称事物的意义让位于描述事件的意义。转变后的动词与原名词有牵连,这种牵连使名词动用成为可能。具体地说,事物参与事件导致名动互含。动用名词指称功能弱化,而描述功能得到凸显。名动互含为名词动用提供了语义基础。由于动词表示的事件涉及不同概念实体间的联系,事物名词可以凭事物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到事件中去,使指称能够转变成描述。所以,认知语言学认为,名词动用是一种转喻,其本质是以一个事件中的参与者来转喻事件,属于以部分转喻整体的概念现象。

接下来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名动如何互含,名词如何参与到事件中?答案是,通过常规特征。换句话说,动用后的名词转指一个与之相关的常规关系(事件)。这牵涉到事物的常规属性(conventionalized attributes),即事物的典型特征,包括事物的典型用途、与事物相关的常规活动等。比如,

(2)请素描出这片芦苇荡、落日与风/树林从春天就开始变得葱绿,如今只剩下枝条(孙梧《汶河向东流》)

“素描”是“画”出来的,在“画素描”这一事件中,“素描”是其中规约化的参与者角色,即“目标宾语”。通俗地说,涉及“素描”的动词,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画”。因此,当素描用作动词的时候,很自然获得“画”的意义。这可以看出,动用后的名词转指事件,但其原来的名词属性没有完全消失,只是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例如,当“素描”用作动词的时候,人们还是将相应的名词理解成事件中的参与者,即目标宾语。王冬梅根据参与角色的不同把现代汉语中的名词动用分成了十类,即工具转指动作、材料转指制作、处所转指放置、地点转指动作、覆盖物转指覆盖、填充物转指填充、结果转指动作、对象转指动作、施事转指动作、事物转指使成事物状。说到底,这些不同类别的动用名词,都是通过常规关系获得动词义。而名词动用的句法环境,往往有助于显现这种常规关系。如上例中,素描前接“请”,后接补语“出”,然后接对象宾语“这片芦苇荡、落日与风”,表示画的对象。这种句法环境,使名词动用成为可能,并为激发常规关系,理解相应的动词义提供帮助。

有些名词与事件的常规关系不止一种,或者没有与之有典型联系的常规关系。这样的名词在一般场合不大可能活用为动词。但在诗歌语言中,可以见到这样的活用,这是和诗歌语言的模糊性和歧义性特征相联系的。(详见后文。)

(二)语法手段

名词动用除了意义上的基础,还需要借助一定的语法手段。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句法位置,二是典型的动词标记。

首先,动用名词会出现在典型谓语动词的位置上。句法位置和顺序是汉语中非常重要的句法手段,因此,占据典型动词的句法位置,从句法功能上实现由名词向动词的转变,自然而然成了名词动用必须凭借的句法手段。这就是邢福义先生所说的“入句显类”和“入句变类”。例如,上文例(1)中的“黄昏了”前后各接一个名词(词组),分别充当主语和宾语,“黄昏了”前面有时间副词“早已”修饰,形成状心结构作谓语。例(2)中,“素描”和“出”构成动补结构,用在表示祈使的“请”字后面,充当祈使句中的谓语。又如,

(3)黄河到这里缓慢而沉重/那些湖泊里有诸神的微笑,生命高傲而美丽/丹顶鹤的舞步让秋天秩序而鲜活(翟营文《黄河口》)

例(3)中,“丹顶鹤的舞步让秋天秩序而鲜活”是一个主谓句,其谓语由兼语式构成,“秩序”充当其中的第二个动词。这些都是动词出现的典型的句法位置。这里所说的句法位置,还包括状心短语、心补短语中“心语”的位置。也就是说,动用名词前面可能接受状语的修饰(如例1),后面可能接受补语的修饰(如例2),这些都是帮助凸显动词特征的句法手段。

名词动用所凭借的第二个方面的语法手段是带典型的动词标记。上文说过,名词动用中,名词指称事物的意义让位于描述事件的意义。张伯江、方梅认为“从有指意义衍生出无指意义是名词活用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名词性大大减弱,而动词性得以凸显。名词性减弱主要指名词失去定指特征(definiteness)和数量特征。在语法上主要体现为动用名词不带定指或不定指成分,也不带数量成分,否则句子不能说。如:

(2’)*请这素描出这片芦苇荡、落日与风。

(2’’)*请三幅素描出这片芦苇荡、落日与风。

动词性特征,主要体现在时间性上,在语法上通过时体标记实现。类型学研究表明,相对于时态,体特征是动词更为本质的特征。在形态上,体标记与动词结合最直接、最紧密。Bybee通过调查50种语言后发现,动词可能附带体、时态、语态、人称等屈折形态标记,它们跟动词结合遵循以上顺序,这是体标记和动词之间本质联系相似性的体现。一般认为,时态在汉语中主要通过词汇手段来体现,而体特征有着系统的丰富的语法体现,除了“着、了、过”等公认的、典型的体标记外,动补结构中的部分补语,如趋向补语,时量及动量补语,动词重叠等都是常见的表示体特征的语法手段。这些也是实现名词动用所诉诸的重要语法手段。

句法顺序和位置以及体标记,是实现名词动用所凭借的两种语法手段。动用的名词一般情况下这两种手段兼用,至少是二者选一。特别是在句法位置不明显的时候,动用名词一定会带体标记,如:

(4)要白不白的青光成了藕色了。/成了茄色了。/红了—赤了—胭脂了。(康自情《日观峰看浴日》)

例(4)中,“胭脂”是动用的名词,意为“变成了胭脂色。”但它的句法位置不十分明朗,这种情况下,体标记“了”在其动用的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试想,如果去掉“了”,“红了—赤了—胭脂”更自然的理解是“胭脂红了,赤了”,即“胭脂”理解成了后置的主语。另一方面,如果动用的名词不带体标记,那么它所处的句法位置和顺序关系,必须明确表明该名词活用为动词。比如,例(3)中“秩序”处于兼语式中第二个动词的典型位置,自然而然就理解为动词了。

总之,在名词动用的过程中,名词和相应的动词之间的常规联系是语义基础,句法位置和体标记是语法手段,只有二者兼具,名词动用才可能实现。

三、诗歌中的名词动用

以上的讨论普遍适用于各种文体,本文以下几节讨论诗歌中名词动用的有关问题。

我们发现,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另辟蹊径,“舍近求远”,二是更具开放性,三是更具灵活性。

先看第一个特点。一般认为,名词动用是因为表达的需要。因为动词的数量大大少于名词。在英语中,名词转换成动词主要是填补动词表达的空缺。这对于在汉语中作为“活用”的名词动用而言,不完全适合。先看下例。

(5)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了。

“百度”属于名词动用,意为“用百度搜索”。通过活用,“百度”一个词具有和三个词(即“用百度搜索”)同样的表达效果,甚至更生动形象。也就是说,“百度”活用为动词,不是因为没有可用的表达,而是因为没有相应的简洁生动的表达。

但在诗歌语言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即与名词相应的动词已经在广泛使用,同时该动词本身已经非常简洁,至少是和动用的名词一样简洁。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诗人仍然选择名词动用。请看以下用例:

(6)眼着溶解的云/缓慢地开绽(吴青峰《你心里最后一个》)

(7)耳着凝结的雨/倒带地升华(吴青峰《你心里最后一个》)

(8)而且被目为一条河总得继续流下去的/世界老这样总这样:/观音在远远的山上/罂粟在罂粟的田里(痖弦《如歌的行板》)

(9)哪是洋洋的鱼乐国?/—我亦志在乎水。/愿思维是一笠帽,一垂纶/我好肩一肩细雨不须归。(吕亮耕《OTTAVARIMA四贴》)

(10)想象之中雨过一道彩虹/抬起了头瑟瑟灰色天空(许嵩《想象之中》)

以上各例中,下划线的都是名词动用。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这些名词都有一个通用的动词与之对应。(6)—(9)的“眼”、“耳”、“目”、“肩”分别对应于动词“看”、“听”、“看”、“扛/背”。在其他场合,作者为表达这些动作自然而然会选择这些现成的动词。但诗人却改其道而行之,故意舍近求远,放弃现成的动词不用,而回归原始的名词动用的手段。这是诗性语言的要求决定的。(详见下节。)

第二个特点是,与其他文体相比,诗歌中的名词动用更具开放性。现有的研究,主要针对一般场合中的名词动用。张伯江从名词的生命度、典型性等角度作了一些倾向性的解释。他认为这与名词稳定性的优势序列有关:第一,高生命度名词>低生命度名词;第二,具体名词>抽象名词;第三,有指名词>无指名词。在上面的序列中,后者比前者更容易发生功能游移,用作动词。

其实,这三条倾向性的规律都可以纳入类型学中的生命度级阶。现在较为通用的生命性级阶如下:

第一、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专有名词<指人通用名词<指动物通用名词<指无生命事物通用名词

在连续统的最右端是用通用名词表示的无生命的事物,最左端是第一、二人称代词表示的人称。类型学研究显示,生命度高的名词通常为具体的、有定的。按照这个规律,代词(第一、二人称代词)、指人的专有名词等最不可能活用为动词。但在诗歌中,这个极限被突破:

(11)我在我着:一条废铁的蛀虫使言语显灵(岛子《春天的见证》)

(12)它沮丧,但不咳嗽;它迟缓,不屑于速度;它老子,时而庄子;/它庄子时,貌似一个巨大的思想。(朵渔《黑犀传》)

“我”、“老子”、“庄子”属于生命度极高的名词性成分,但在诗歌语言中,都可以活用作动词。第二节中提到,名词动用语义上以和名词相联系的常规语义特征或语义关系为基础。这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生命度高的名词不易活用为动词,因为与之联系的典型的语义特征或语义关系太多。例如,代词“我”可以参与的典型事件可能非常多。动用后,理解困难极大。再如,“世界”也是可以参与多种事件的名词,在其他场合不可能活用,但在诗歌语言中,却有这样的用例:

(13)世界在世界着:生存,既免于死亡的缓刑(岛子《春天的见证》)

诗歌语言正是利用了这些名词常规语义特征或语义关系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而实现模糊性和歧义性。

第三,诗歌中的名词动用还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这在活用动词的接续名词的能力和体特征上都有体现。方梅认为名词动用表现出“弱动词性”(表现为“句法特征的不充分性”)。郑文贞、胡安顺等人发现名词活用为动词后,多为不及物。但诗歌语言显然不受这种规律的束缚,在我们收集的将近200个用例中,有将近一半的活用动词带宾语。

(1)一声千年前的乌啼,早已黄昏了今天(任洪渊《北京古司天台下》)

(14)愚蠢的人们就扑进泥沼里,/而谋害者,凯歌着五月的自由,/紧握一切无形电力的总枢纽。(穆旦《五月》)

在其他文体中,“黄昏”可能动用。但是,动用的“黄昏”要么不带主语,要么带诸如“天色”之类的主语。另一方面,“黄昏”只用作不及物动词。在(1)中,这些都被打破,“黄昏”用作及物动词,前接主语“一声千年前的乌啼”,后接宾语“今天”用作及物动词。这样的用法是诗歌语言所独有。再看(14)中的“凯歌”,名词动用后,表示“唱凯歌”的意思,其中已经内含宾语“凯歌”,所以对其他的宾语是排斥的。也就是说,一般而言,如果“凯歌”动用,只能是不及物动词。但在此处,却被灵活地用作及物动词。

另一方面,诗歌中活用的动词,在体特征上更加灵活。

(15)春天在春天着:她预付了人类死后的耻辱(岛子《春天的见证》)

在别的文体中,时间名词“春天”活用为动词时带完成体标记“了”,但在诗歌中,却用作进行体,带进行体标记“着”。这样的用法,只有诗歌中才能找到。

Leech说过,在使用语言的时候,诗人是自由的,很多时候,这种自由只有诗人独享。诗人在使用名词动用的时候,同样是自由的,他们所受的语言限制更少,使用起来也更具创造性。

四、诗歌中名词动用的功能动因

诗歌中名词动用的特点,驱使我们进一步寻求其背后的功能动因。我们将从陌生化、经济性和模糊性等方面讨论。

(一)陌生化

所谓陌生化就是“使之陌生”,是对习惯化感知的反动。这是俄国形式主义诗学的一个重要理念。俄国形式主义诗学奠基人什克洛夫斯基(Shklovesky)对“陌生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说:

艺术的存在就是使人有可能恢复对生活的感觉,艺术的存在使人感觉到事物,使石头变成石头。艺术的目的就是将事物被感知的感觉从事物已知的感觉中剥离出来。艺术的手法是使事物‘陌生化’,使形式难以理解,增加感觉的难度和长度,因为感知过程本身就是以审美为目的的,这一过程应该延长。

陌生化使审美主体即使面临熟视无睹的事物时,也能有新的发现,从而延长其关注的时间和感受的难度,增加审美快感,并最终使主体在观察世界的原初感受之中化习见为新知,化腐朽为神奇。

“陌生化”理论将文学研究引入文本内部,从语言学角度揭示文学作品的艺术性,因此该理论通常借助于语言学分析。陌生化体现在语言上,与自动化相反。自动化话语,是沿用既久而成习惯的、庸常的、缺乏原创性和新鲜感的语言。诗歌中的名词动用是对“陌生化”的很好诠释。先看上文中举过的例子:

(6)眼着溶解的云/缓慢地开绽(吴青峰《你心里最后一个》)

(7)耳着凝结的雨/倒带地升华(吴青峰《你心里最后一个》)

(8)而且被目为一条河总得继续流下去的/世界老这样总这样:/观音在远远的山上/罂粟在罂粟的田里(痖弦《如歌的行板》)

眼看、耳听本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官能,诗人放弃现成的动词不用,舍近求远,而回归原始的名词动用,用“眼/目”表示“看”,用“耳”表示听。这是对习惯表达的颠覆,使我们如此熟悉的东西陌生化,以一种新的、原始的、童稚的,而又生机盎然的方式去体验我们的眼睛和耳朵所完成的行为,使“石头变成石头”,增加感觉的难度和延长审美过程,达到诗歌的审美目的。

陌生化表达不是习惯性表达的简单替代。上述名词动用是对本真的回归,其意涵远比习惯表达丰富。习惯表达的意义是确定的,因而没有歧义,不给读者回旋的余地和自由体验的空间,这正是诗歌语言忌讳的。陌生化的表达恰好可以避免这些弊端,试看下例:

(16)我情着感激/回到我们的队伍中/继续向前……(郭小川《向困难进军——再致青年公民》)

如何理解“情着感激”?是“怀着感激之情”吗?是但不全是。首先其意义不像“怀着感激之情”那么明白无误,因为它违反了常规,超越了惯性、俗常、重复、老旧,以情思和形式的新异与独特而引人入胜,使人们从对生活的漠然和麻木中惊醒,从而对世界获致全新的认知和感悟。通过名词动用,感激的体验被还原为“情”,还读者以最初体验的感觉。这意味着必须首先瓦解“标签化”的思维定式(如“怀着感激之情”),让“感激”给每个读者带来各自不同的体验经历,这远非“怀着感激之情”所能涵盖。甚至可以说,此处的“情”,只能体验,无法言传,通过将“感激”的体验陌生化了,从而在直觉以及意义与所指的关系中孕育无限生机。唯有如此,感觉才能真正成为“被感知”的对象,而不是想当然地成为“已知的”对象,这样才找到了真正的感觉。

海德格尔说:“诗乃是对存在和万物之本质的创建性命名”,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就是一种创建性命名。写诗是一场与语言的搏斗,语言的痛苦与突围,是诗人恒久的、一刻也不能擅离的艺术宿命。名词动用,正是诗人逃脱语言窠臼的一种手段,是与一种与语言搏斗的武器。

(二)经济性和歧义性

所谓经济性就是成本最小化的同时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在语言学上,体现为用简洁的形式表达最丰富的意义。诗歌中的名词动用符合经济性原则。生成语法对名词动用的研究认为,名源动词不是创造而是派生而成的。例如,McCawley认为,下面的(17)a句里的nailed是从深层结构(17)b句派生而来的:

(17)a.John nailed the note to the door.

b.CAUSED a NAIL to HOLD x ON y

其中,nail的意义就是(17)b中几个大写单词的意义相加的结果。两相比较,显然是动用的nail表达更为经济有效。Langacker认为,名词动用使概念内容增值。这就是说,名词动用以同样的编码表达了更多的概念内容,达到了表达的经济性。彭月华、刘正光分析显示,一个动用的名词包含多个意义成分,通过语义并入,实现了语义增值。通俗地说,就是动用的名词不仅表示事件,而且包含事件的参与者。比如,

(18)一堆昂贵的肥料/营养着/另一株玫瑰/或/历史中/另一种绝症(洛夫《长恨歌》)

(19)把被遗忘的/被迫害的/隔阂着的/人们/从蜷缩、恐惧、麻木中展开/舒展各自的生活和权利(江河《从这里开始(组诗)》)

简单地说,(18)和(19)中的“营养”和“隔阂”,分别表示“给……提供营养”和“存在隔阂”,除表示动词的意义外,这两个名词还保留着参与者的角色:“营养”作为“给……提供”的对象宾语,“隔阂”作为“存在”的存在宾语。这样,动用的名词同时表示事件及其参与者,体现语言表达的经济性。

经济性表达可以取得言简义丰的效果,这涉及诗歌语言的另一个特性,即歧义性。在文学研究中,歧义是指同一语言形式引起不同的反应的现象。燕卜荪(Empson)提出,歧义性是诗歌的最根本属性。他以大量例证说明复杂意义是诗歌的一种强有力的表现手段,是诗歌语言特殊魅力之所在。在歧义中,读者感到两种或多种解读都成立,而又多少倾向于不同解读的结合。诗歌语言的含混性必然造成理解的困惑,诗歌语言其实处在可解与不可解之间。

上文讨论过,名词动用是一种陌生化的手段。歧义性和陌生化相伴而生。名词动用通过陌生化切断了常规的意义联系,而让读者回归到事物的本真状态去考量事物的关系。这种本真状态是朦胧的、开放的,因而也是歧义滋生之所。例如,

(20)上山的路被太阳走直/麦子,竹林,野百合抢关夺寨/色彩写意山河,芬芳所向无敌/那声音叩击着我心中的空旷/一点寒冷逃之夭夭(李欣蔓《山脉开始说话》)

(21)引领向西,西方是那么沉重/海峡的密云尚在酝酿着黎明/你不可能看得再远/再远,远方尚在噩梦(向明《富贵角之晨》)

“色彩写意山河”该如何理解,是“色彩把山河画成写意画”,还是“山河的色彩像写意画”,还是“色彩以写意的方式描绘山河的五彩斑斓”,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再看“远方尚在噩梦”是“远方在做噩梦”,还是“远方处在噩梦般的情势之中”,还是“远方在给谁带来噩梦”,这些理解,都有可能,但似乎总有未尽之处。这种理解的开放性和多义性是由名词动用表达的模糊性创造的,后者通过回避固有的现成的表达,超脱惯性的限制,而为读者提供自由的理解空间。

总之,名词动用是一种言简义丰的表达,“言简”和“义丰”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两个方面。因回避常规表达,而使意义变得朦胧、游离不定,为读者带来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歧义的审美经历。

五、由名词动用看“诗歌作为语言特区”

一般认为,名词动用和名动兼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前者属于修辞现象,后者属于语法现象。二者是渐变关系,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Clark and Clark区分了名词动用的六个阶段,包括新创转类动词、半新转类动词、半同化透明习语、全部同化习语、半专业化习语、词源模糊的惯用语。这六个阶段构成整个“习语化过程”。胡安顺提出可以从四个方面区分名动活用和名动转类:第一,名词动用使用频率低,兼类词使用频率高;第二,名词动用后的活用义稳定性弱,兼类词的动词义稳定性强;第三,名词动用后的活用义有很大一部分不能带直接宾语, 兼类词的动词义一般都可以带直接宾语;第四,名词动用后的活用义使用范围是特定的,兼类词的动词义使用范围是普遍的。这些标准都是倾向性的,不是绝对的一刀切的标准,这主要是照顾到二者间的渐变关系。

对这种渐变关系可以作历时和共时的解读。历时上,一个词从名动活用发展为名动兼类,从临时的活用开始,逐渐被频繁使用,同时活用义逐渐固定下来,并且使用的范围逐渐扩大。这样看,并不是每个活用的名词都可发展成名动兼类。有很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被放弃,最后发展成兼类只是一小部分。在共时上,可以比较两个词使用频率、词义的稳定性、使用场合的普遍性、句法充分性等方面的差异,判断一个词是活用还是兼类。

如果将名词动用和名动兼类看成一个连续统,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属于最远离名动兼类的一端。首先,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多半是临时性的,有的甚至是绝无仅有,在其他场合找不到用例。例如上文讨论的“耳着凝结的雨”、“一声千年前的乌啼,早已黄昏了今天”、“世界在世界着”等用例,都是诗歌中所独有。临时的用法,往往意义也不稳定,甚至不确定。这些用法沉淀下来,固定为兼类词的可能性极小。

徐杰等提出了“诗歌作为一种语言特区”的概念。就名词动用而言,我们可以从三方面解读这一概念。第一,如上文所说,很多名词动用,为诗歌所独有,在别的场合不大可能出现,反映了诗歌语言的“特区特色”。我们在第三节讨论和比较了诗歌中名词动用和一般场合中的名词动用,并归纳出前者的三个特点:第一,诗歌中可能会放弃现成的动词不用,而另辟蹊径,采取名词动用;第二,更具开放性,很多在其他场合不被活用的名词在诗歌中可能活用;第三,在语法表现上更灵活。

Leech、Leech and Short、Widdowson都认为,诗歌违反语言规律是常态。诗性语言避免接近日常语言,诗性语言就是对标准语言“常规”的“违背”。为什么诗人可以自由地突破语言使用的条条框框,创造性地使用语言?简单地说,诗歌是一种语言特区,身处其中,诗人被赋予更多的自由。Leech说,在使用语言时,“诗人独享一种自由”。Leech认为,语言运用中存在着“自由”和“保守”两种倾向。诗歌语言代表“自由倾向”之极端,而诸如法律语言和宗教语言则必须按照严格的惯例行事,属于保守之极端。如果说诗歌文体是一种“语言特区”,那么法律文体、宗教文体则可称为“语言保护区”。在很大程度上讲,诗性语言就在于语言符号本身的排列和组合。从根本上讲,诗歌的主题都是一些古老而恒久的话题,如时光飞逝,爱情是美好的,自然是美好的,生活是孤独的,等等。诗歌的意义在于诗人如何运用新奇的形式表现这些人们熟悉的话题和主旨。因此,诗歌中的语言创新是诗歌的生命所在。很多在其他文体中不可能突破的语法规则,在诗歌中都可能被暂时搁置。徐杰及其他学者关于诗歌中粘着词缀、名词动用、状语后置、特殊量词的研究,都显示了诗歌语言的独特性。

诗歌作为语言特区与非特区之间是过渡的关系。Leech说,“诗性语言和日常语言之间没有鸿沟。”诗歌语言与其他文体的重要区别在于语言的诗性特征(poeticalness)。诗性语言关注语言本身,关注语言符号本身的排列和组合。诗性语言不一定局限于诗歌,诗歌语言不仅仅表现出诗性。Jakobson说过,“任何把语言的诗性特征局限于诗歌或将诗歌局限于诗性特征的企图,都是研究者在不切实际地将问题简单化。诗性特征不是诗歌语言独有的特征,而是它的主要的和关键性的功能。”诗性语言特征在形式上体现为在音韵、词汇、语法、修辞等各个层面对常规的偏离(deviation)。语法上,这种偏离包括各种新奇手段的运用和对既定规则的突破,其中包括名词动用。大家都认为,名词动用作为一种活用可以取得修辞效果,所谓的修辞效果就是诗性特征。正如诗性特征不是诗歌所特有,体现诗性特征的语言手段自然也非诗歌特有。

名词动用不管是出现在诗歌中,还是其他文体中,都可以取得诗性效果。只不过在诗歌中这种效果最明显,这也是诗歌语言的主要功能所在。因此我们看到,诗歌中各种名词动用的极限被突破,其陌生化效果和歧义化效果跃然纸上。在别的文体中,这些效果尽管可能退居次要位置,但名词动用作为一种“俏皮”的说法,一种“对一种语法常规的临时性的创新”,其诗性特征依然存在。就名词动用而言,诗歌语言和日常语言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二者存在程度上的区别,是互含的渐变的关系。

和所有的创新用法一样,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尽管处于“特区”,表现出极大的开放性、灵活性和创造性,但这种活用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就是第二部分讨论的名词动用的共性特征,即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必须基于一定的语义基础,必须借助一定的语法手段。也就是说,尽管语言使用在“特区”中有更大的自由,但还是受到一定语言规律的限制。

六、结论

名词动用是一种为取得诗性效果而采取的活用现象。所有文体中的名词动用都必须基于一定的语义基础,并借助一定的语法手段得以实现。除此之外,诗歌中的名词动用有三个独特之处:首先,诗歌中可能会放弃现成的动词不用,而另辟蹊径,采取名词动用;其次,动用名词的范围更开放;再次,动用的名词语法表现更灵活。总之,诗人在使用名词动用时更自由,也更具创造性。

通过名词动用,诗人可取得诗性效果,具体说,就是实现表达的陌生化和歧义性效果。诗歌中的名词动用和日常语言中的名词动用都体现语言的诗性特征,二者之间是过渡的渐变的关系。讨论诗歌中的名词动用,是对语言特区理论的具体阐释,也印证了这一理论的合理性和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