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昆:虚拟现实新闻的创新价值与实践困境

过去三年,Facebook、谷歌和微软等互联网领军企业纷纷进军虚拟现实领域。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从军事、游戏、建筑、医疗逐步扩展到教育、设计、购物、影视、新闻等领域。虚拟现实技术的历史,可追溯到古老的柏拉图洞穴隐喻和遥远的技术仿真时代,而其发展的时间轴则几乎与互联网技术并道而行。然而,在互联网已经导致传播革命的今天,虚拟现实却刚刚迎来它的产业“元年”(2016年)。“虚拟”与“现实”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词汇,似乎早就预示着虚拟现实一波三折的命运。

紧跟新闻业的创新实践,虚拟现实新闻研究渐成学界热点。但与哲学学者对虚拟现实的“纠结”不同,新闻传播学者对虚拟现实新闻似乎更显乐观。一些学者指出了虚拟现实新闻的技术瓶颈和伦理风险,但更多学者看好虚拟现实新闻重构新闻传媒业态的价值。虚拟现实新闻是否真的“具备重构人类新闻生产的未来潜力”,“代表了未来新闻报道的基本转向”,“引发了传统新闻业在内容、业态、样式上的多重转向”?答案恐怕未必如此乐观。本文拟从新闻创新的视角出发,批判审视虚拟现实新闻研究的前期成果,结合新闻业的具体实践,探析虚拟现实新闻的创新价值与实践困境,以期为新闻业的未来发展以及新闻学研究提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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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新闻的创新价值

本文将虚拟现实新闻视为一种新闻创新,从产品创新、过程创新和理念创新这三个层面进行探讨: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更多地关注“变化”,理念创新则倾向于关注“新颖的程度”。



1.沉浸与在场:新闻产品的形态创新

纵观人类的媒介技术史,无论是通过抽离或具象的艺术创作——如写作、绘画、雕刻、戏剧,还是通过现代的视觉技术——如照相、电影或电视,人类一直在寻求通过艺术或技术的方式再现现实,但只有当虚拟现实技术得以实现后,人类生存的虚拟空间从二维跨越到三维才得以成为可能。相较于传统的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新闻,乃至新近崛起的大数据新闻,虚拟现实新闻都可称得上是一种全新的新闻产品。

多感知性、沉浸性、交互性和构想性被认为是虚拟现实最为显著的典型特征。虚拟现实是融合了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诸多感官的输入和输出的可交互系统,将能够给人们带来身临其境的感觉。多感知性与用户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或嗅觉相匹配,沉浸性强调用户的真实性体验,交互性强调虚拟环境中事物的可操作性,构想性强调虚拟现实具有广阔的可想象性。

如果以虚拟现实的这些典型特征作为标准,目前虚拟现实新闻的媒体实践,只能算是处在起步阶段。当下的虚拟现实新闻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用VR相机拍摄的VR全景视频(如2015年《纽约时报》制作的《流离失所》);另一类是用3D引擎制作的VR虚拟视频,又可分为“不需要在VR中移动”和“需要在VR中移动”(如2012年诺妮德拉佩拉制作的《洛杉矶饥饿》)。为满足不同条件的用户的需要,虚拟现实新闻可以制作成两个不同版本,佩戴VR眼镜观看或直接观看360度全景视频(如2015年《卫报》制作的《6X9》就有两个版本)。即便如此,相较于以往的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新闻,这类产品仍然改变了用户的观看方式,实现了视觉上的全景观看,或多或少能为用户提供身临其境的感觉。

虚拟现实(虚拟现实新闻)的野心显然不止于此。虚拟现实(虚拟现实新闻)的努力方向,必然是逐步推进至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多感官,尽量模拟真实客观环境,不断完善用户“沉浸”与“在场”的体验:“沉浸”即信息对用户的包裹程度,“在场”即用户所感受到的对被传播内容的在场感;沉浸程度越高,在场感越强。为用户营造一种对新闻事件的“沉浸”与“在场”,成为虚拟现实新闻及其传播效果的终极追求。

2.超越文本:媒体融合下的创新尝试

从过程创新的层面看,虚拟现实新闻可以看作是媒体融合背景下新闻业的一种创新尝试。产品创新指的是一种新物品或一种新的质量的物品的引入,过程创新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或者一种新的管理商品的商业手法的引入;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的区分并不是那么清晰,经常出现一个创新既是产品创新也是过程创新的情况。对新闻业而言,虚拟现实新闻既是产品创新又需过程创新,而这两个层面的创新都尝试“超越文本”。

“超越文本”是新闻机构正在广泛开展的创新实验的共同特点。牛津大学路透新闻研究所《新闻机构如何实现“超越文本”》媒体创新研究报告指出,新闻机构或选择社交媒体或是消息应用,以发布那些短小精悍、易于分享的“朝生夕死”的内容,也利用沉浸式虚拟现实技术,生产高质量的、生命周期更长的内容。所谓“超越文本”,即超越那种在网络上简单贴文并通过脸书推广的方式。

传统媒体包括当下的移动互联网所建构起来的是一个拟态的平行世界,而VR作为一种沉浸性媒介,试图改变这种平行状态,贯通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之间的界限,以实现人类感官的无限延伸。尽管与真正意义上的VR体验仍有相当距离,但当下的虚拟现实新闻至少能使用户更深入、更投入地“嵌入”新闻叙事当中,这一转变即便不能算是颠覆性的,却也极富突破性。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虚拟现实新闻必然会成为完全不同于传统新闻文本的新闻产品。

3.体验性生产:新闻生产的理念创新

作为一种“造客之术”,虚拟现实专家关心的是如何让人类主体在真实客观环境缺乏的情况下依然觉得自己处在客观环境中。区别于文字、图片、音频与视频新闻等传统形式,虚拟现实新闻试图实现从二维到三维的转变,为用户虚拟一个尽量逼真的新闻现场。从蒙太奇、可视化到虚拟现实,有学者认为视觉化新闻生产呈现出由再现性生产到体验性生产的规律。

相较于传统的新闻生产理念,这样的理念创新是颠覆性的。传统的新闻生产虽然也强调“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但主要是通过记者的“在场”采用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来为用户传递新闻,或是通过视频连线来实现“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而虚拟现实新闻则试图彻底实现时空征服,通过再造一个虚拟场景,让新闻用户感觉这就是真实的新闻现场。

传统的新闻业强调专业主义及其客观性,提出新闻从业者要站在中立的立场,不带个人偏见地、客观地反映事实报道新闻;在进行“把关”时要按照“新闻价值”的中立标准而非个人好恶进行选择。虚拟现实新闻则是试图再造一个客观环境,新闻从业者可以隐身幕后并声称完全真实。这可以算是对客观性原则的重新解读,但更可能是对客观性原则的彻底颠覆。

从再现性生产向体验性生产的转变,或许已经使新闻的定义发生了改变。在虚拟现实新闻这里,新闻的定义从“有价值”向“好体验”转变,或者,“好体验”的内容便是“有价值”的新闻产品。这种注重体验的新闻生产,将使新闻机构在策划、选题时就会充分考虑用户的体验需求,并提前考量虚拟现实技术的实现能力。正因如此,“战争”、“灾难”、“自然”和“科技”等,才会成为当下虚拟现实新闻的热门主题。而按照传统新闻的定义,这些虚拟现实新闻作品,大多不能算是最有价值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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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新闻的实践困境

纽约城市大学计算新闻学专家Nicholas Diakopolous认为,新闻创新应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1)需要什么样的创新,或需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新的尝试要能满足使用者的需要,或在新闻生产过程中提高效率;(2)在技术上,创新是否是可行的,并且怎么让它来为新闻工作服务;(3)解决方案是否符合目标受众的价值,它是否有可能被接受。与传统新闻产品相比,虚拟现实新闻在这些方面都显得颇为可疑。



1.技术瓶颈与扩散问题

当前虚拟现实技术发展的至少受限于如下瓶颈:环境和对象3D建模、海量数据通信、虚拟传感器、裸眼3D显示、三维耳机、味觉嗅觉显示等,这些技术的实现原本就不容乐观,而其整合应用更是困难重重。而这些技术瓶颈,都与相关设备的体验者的生理或者心理不适感有关,这些不适感及产生机制包括视觉疲劳、晕动症和恐怖谷效应等。有哲学学者甚至认为,与人工智能相比,虚拟现实会在技术乃至概念层面上遭遇更多的麻烦问题。

虚拟现实新闻的创新扩散问题也值得关注。“创新扩散理论之父”罗杰斯认为,相对优势、兼容性、复杂度、可试性和可见性等是描述创新被采用程度的最重要的五个特征;那些用户感觉有明显优势、可兼容的、可试的、可视的、不复杂的创新就会扩散得比其他的创新快得多。在罗杰斯看来,相对优势和兼容性是更重要的两个因素,遗憾的是即便只在这两个方面,相较于传统的新闻产品,虚拟现实新闻并未显示出多大的优势。

相对优势一般由经济来衡量,但也和社会声望、方便性、满意度等因素相关;兼容性则指一项创新和潜在用户的价值观、过往经验和需求的一致程度。虚拟现实新闻虽然能够提供不一样的观看体验,但它往往需要使用VR眼镜或头盔,而裸眼观看的方式目前来看仍然无法实现。这不仅增加了用户的使用成本,导致了使用上的不方便;因其技术瓶颈导致的不良感受,也直接降低了用户的满意度。质言之,作为一种新闻创新,虚拟现实新闻不仅颠覆了新闻理念,与新闻用户过往的价值观、经验和需求或许同样也难以兼容。

2.虚拟现实新闻的伦理困境

帕夫利克(Pavlik)将新闻创新定义为:在媒介实践和媒介形态上引入新路径的过程,这一过程要维持对新闻质量的承诺和更高的伦理标准。在帕夫利克看来,为了长久的发展,新闻创新应该遵循四项原则:决策基于资讯或研究,捍卫言论自由,致力于寻求真相与报道的准确性,以及遵从伦理道德。目前来看,虚拟现实新闻的产品质量是难以得到保障的,在YouTube上泛滥成灾的廉价360度视频甚至都不被认为是VR视频。这使得虚拟现实新闻在新闻质量上就有悖于帕夫利克对新闻创新的定义。



这便是虚拟现实新闻实践所面临的伦理困境:一方面,虚拟现实新闻必须在技术与制作上不断完善,尽量在一个“三维空间”中还原现实场景,以求名副其实,否则便会遭遇不真实不准确的伦理质疑;另一方面,虚拟现实新闻倘若实现了“强虚拟现实”,又可能对用户产生“缸中大脑”之类的可怕影响,使人类在虚拟世界中走向伦理上的堕落。后一种可能目前来看虽然遥遥无期,但却是虚拟现实新闻在伦理上必然会遭遇的终极拷问。

虚拟现实新闻的新闻质量或许是当下更值得关注的议题。抛开那些廉价的360度视频不谈,即便是那些高成本大制作的虚拟现实新闻产品,也无法避免因技术问题给用户带来的不适感。与此同时,新闻媒体虽然声称实现了虚拟现实,但它所呈现的现实却是选择性的、局部放大的、甚至是扭曲变形的,从而使新闻客观性面临更易丧失的风险。而这正是目前虚拟现实新闻在新闻质量上所面临的最大问题。遵从伦理道德,不仅通过强调社会责任这种方式来提升组织行为,而且还可以作为一种机制,保证新闻质量能够得到控制。但从目前的媒体实践来看,虚拟现实新闻的新闻质量很难有统一的评判标准。一种难以保证稳定质量的产品形态,它的伦理问题当然值得怀疑,是否具有长久发展的潜力也同样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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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和“转向”想象再审视

关于新闻与数字科技的互动,是近20年来新闻创新的主要主题,也是当代新闻业研究的重要主题。每当有新的技术或新闻创新形态出现,新闻业“重构”或“转向”的声音便会不断响起。虚拟现实新闻是否真的能够“重构”新闻业,促使新闻业“转向”?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对虚拟现实技术本身的必要性问题,甚至也有哲学学者提出质疑。徐英瑾反问:为什么人们一定要通过与现实高度逼真的虚拟对象来了解世界呢?在他看来,只有在现实的物理刺激相对稀缺的情况下,虚拟现实技术才能够为人类相关感官能力的锻炼提供一种相对廉价的补偿手段。但虚拟现实技术很难与人类真实的生物学需求发生正面的联系,因此它不像人工智能技术那样具有一种内置的伦理性。

在实践层面,虚拟现实新闻的未来并不乐观。在科瓦奇和罗森斯蒂尔看来,新闻业若想以某种可识别的形式生存,新闻媒体组织,不论是新的还是传统的,必须认识和明确自己在公众生活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但从目前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来看,虚拟现实新闻很难在公众生活中发挥实际作用,更多地将以“新闻游戏”或“另类新闻”的形式存在。



从新闻创新的视角看,虚拟现实新闻在产品创新、过程创新以及理念创新层面确有颠覆性,但新闻创新绝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或创新形式所内含的创新性,更多取决于新闻组织对于自身危机及创新成效等的判断及在此基础上的决策。从这一结论出发,李艳红提出:应该纠正“技术中心论”对于数据新闻、虚拟现实新闻或人工智能新闻等创新科技所代表趋势的热拥,科技创新未必带来新闻编辑室的革命,也未必会颠覆新闻业的基本范式。可作印证的是,美英主流新闻业界在最近两年对虚拟现实新闻的认知,已经从最初的技术决定论式的狂热渐趋转向冷静、理性的反思。由是推之,当下的新闻业要拥有核心竞争力,创新固然是必由之路,但坚守自身的新闻质量和伦理标准同样也不可或缺。

在诸多新闻业“重构”和“转向”的话语背后,是学界的“创新迷恋偏见”或“过度重视创新的偏见”。罗杰斯曾对“创新迷恋偏见”提出过批评:一些扩散研究的学者认为,创新就应该被某社会系统内的成员接受,就应该快速传播,不应该被拒绝或再创新。此偏见会导致扩散研究学者忽视创新的愚昧性、不重视创新被终止和拒绝、忽略再创新、无法研究对创新的反扩散。这一批评同样也适用于新闻创新的研究与实践。忽略“网络化关系”的传播格局,高估虚拟现实新闻的创新价值,断言虚拟现实新闻会使新闻业“重构”或“转向”,不仅会给未来的新闻业指错方向,也会使学术研究陷入盲目跟风的境地。须知,并不是每一种新技术都拥有互联网一样的变革力量,并不是所有的创新(新闻创新)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由是观之,对于新闻业界与学界而言,避免“创新迷恋偏见”或许比新闻创新本身更加重要。

(作者 刘义昆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