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飞 许海玉:运用大数据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度发展,人类从注重信息传递、交流的“互联网时代”步入了强调对信息数据进行储存、挖掘和分析的“大数据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对大数据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使大数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因此,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自觉运用大数据做好群众工作,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是党的新的伟大工程建设亟需思考和探究的重大课题。

直面大数据:开展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具有两面性,大数据也不例外。大数据的发展为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提供了新机遇,同时,基于大数据自身的特点加之党政部门运用大数据技术还不成熟,这为群众工作的开展带来的挑战和冲击也是前所未有的,全面审视和理性应对这些挑战,是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不可避免的。

真假难辨的海量信息加大了党对群众的舆论引导和调控难度。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广大人民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但与此同时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渠道和平台,利用网络大肆传播谣言,诋毁党和政府,西方敌对势力更是加紧对我国国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企图以西方政治价值观标准塑造我国民众的价值观。受自身各种因素影响,一些网民发言缺乏一定理性,容易感性化和情绪化,甚至有些人把网络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以致引发对社会的负面舆论,其他网民又极易受这种情绪的感染,成为网络舆情事件的助推者。

大数据的发展对群众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思想观念交织碰撞,党面对网络舆论众口难调的状况,很难做到让所有人满意,当部分人的愿望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就会不同程度的降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部分党员干部在处理有关问题时方法不当,对民众关心的问题回应不及时或回应不当,不能有效解决广大民众的疑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大数据背景下群众隐私保护难度加大。大数据为群众工作的开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群众数据隐私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大数据时代,通过对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与挖掘,除了可以获得基本的身份类数据外,还可以关联出其它方面的信息,从而分析出个人偏好乃至整体生活情况,加之云计算的网络社会为大数据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环境,广大群众在网络上留下的数据信息极易被窃取、利用。由于大数据发展在我国尚处于试水阶段,关于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又因数据信息蕴藏着巨大的价值,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个人私利,钻法律的空子,利用数据上传和监控功能,窃取数据和机密信息,严重威胁个人的信息安全,我国在运用大数据保护隐私方面的技术短板也使得群众隐私保护的难度加大。

用好大数据: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路径

其一,转换理念,高度重视大数据在做好群众工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思维是行动的先导,大数据时代,群众工作者只有与时俱进,革新理念,树立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巨大价值,才能够抓住大数据发展的契机,做好群众工作。树立数据意识。大数据时代,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信息做不到的事情,群众工作者必须进一步树立和加强数据意识,充分意识到数据是大数据时代最宝贵的资源,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源泉。只有有了强烈的数据意识,才会对大量的、多维的、数据化的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和挖掘,让数据立言,为开展群众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树立双向互动意识。大数据时代,党政部门要切实转变理念,创设“民众—政党”的双向建构模式和“对话与互评”的传播格局,形成党政部门与大众之间的双向互动,打破党政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壁垒,增强“沟通”意识,避免“信息茧房”现象的出现。树立开放共享意识。党政部门应解放思想,摒弃保守、害怕出现问题的思想,注重从多角度、多层面思考问题,除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机密性信息数据,党政部门应不断推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并以开放的心态不断吸纳新的数据信息,在全社会形成数据互联互通互享的良好氛围。

其二,提升本领,全方位提升运用大数据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大数据发展澎湃而至,如日中天,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已然处于大数据的“围城”之中,党和政府应直面大数据,秉持开拓进取的精神,全方位提升自身能力,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从而维护党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运用大数据的本领。运用大数据不只是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更重要的是对庞大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挖掘出数据背后隐藏的有价值的信息,并将其进行加工转化为价值,而党政部门在这方面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增强运用大数据的本领。一是,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相结合,双管齐下,利用报纸、电视、座谈会、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渠道,做好大数据知识的宣传和培育工作,提高群众工作者对大数据的认知水平,在理论上全面深入了解大数据。二是,聘请大数据方面的专家对群众工作者定期进行数据储存、分析、整合、挖掘的技能培训,进而培养出一批既精通大数据专业知识和技术,又精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三是,将运用大数据的能力纳入到官员的评估考核当中,倒逼群众工作者不断提升自身的数据分析、挖掘、预测的本领。

其三,建构制度,有效保障群众工作的开展。

大数据时代,制度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为确保大数据时代群众工作的有效开展,亟需从制度上构建科学、长效的保障机制。首先,完善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包括数据收集、传播、使用等,确保大数据的运用有法可依、科学有序。其次,建立健全大数据研判预警追踪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大数据的预测功能,并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再次,形成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一是信息搜集和危机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危机并科学应对;二是建立舆情披露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效预防与防止舆论失控,积极主动化解各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最后,建立大数据个人隐私保护机制,一是行业自律制度,通过立法明确数据版权和访问权限,辅之适当的监督,实现信息安全的自我约束。二是大数据隐私泄露匿名举报制度,抓个别典型,加大惩罚力度,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三是隐私泄露责任连带制度,切实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

(作者分别系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