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2017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我会于前期组织了征集选题及《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编制工作,经省委宣传部审定批准,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审核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2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七、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由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报送通过审核的申报成果《汇总表》1份(《汇总表》由网上自动生成导出,须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须报送《汇总表》中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2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4、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从2017年9月23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027-87304077,87813091

电子邮箱:sklxsb@126.com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