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社科名家(第一卷)》节选 马克昌峥嵘岁月磨心智

正当风华正茂的马克昌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尽情施展自己才华的时候,一场席卷全国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巨大灾难“反右运动”开始了。

1958年马克昌被打成了右派,原因有三:一是有人认为他和著名法学家韩德培先生关系太密切,划不清界限,而韩德培已于1957年被扣上“山中宰相”的右派帽子;二是马克昌发表了一篇批评某同志工作作风的文章;三是他草拟了题为《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订刑法》的提案。由于这“三大罪状”。1958年5月,马克昌作为“右派”被“下放”到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进行改造。直到1959年9月,党中央提出要给一部分表现好的“右派”摘帽子,马克昌才被“摘帽”调回了武汉大学。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摘了帽子却还是“右派”,叫做“摘帽右派”。而武大法律系由于骨干力量都被划成“右派”,没有办法再办下去,只好解散合并到湖北大学。武汉大学此后的21年里就没有了法律系。马克昌没地方可去,在武汉大学农场蔬菜大队里劳动了一段时间,直到1960年3月,他才被调到武汉大学总务处伙食科工作,还当过一段时间的出纳员。他无可奈何,但还是尽心尽力地做好这份完全陌生的工作,从未出过差错。期间他就给校领导写信,说明这个工作不太适合他,为了能看更多的书,他提出希望到图书馆去工作。幸运的是,这个愿望被满足了,写信后不久,他被调到了学校图书馆。

学校图估馆是书的海洋,对马克吕来说能够读书就是无比幸运的。在那个年代,“摘帽右派”属于异类,由于别人要跟他划清界限,他几乎没有什么社会活动。原本就喜欢安静的读书生活,不喜欢繁杂的人际关系的马克昌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尽情邀游。在那个波谲云诡的年代,马克昌总算是偏安于图书馆,平静地度过了一段珍贵难忘的读书时光。马克昌后来很是怀念那段纯粹的读书生活。晚年的马克昌为名所累,不得不频繁出席各种会议。他曾多次对身边的人说十分怀念“反右”及“文革”时在图书馆里的那段读书生活。因为那时几乎没人找他,他有大量的时间可以读书,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

可惜好景不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马克昌因协助当时学校图书馆代馆长起草了《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和馆长、秘书长被强加上了“武大图书馆三家村”的罪名,无辜遭受了不少批斗。不久学校又把马克昌他们拉到东升公社去劳动,从事劳动量相当大的工作——挑石头。挑了整整两个月才让他们重新回到学校。回到学校后虽然不用干繁重的体力活,但仍然要受到监视,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马克昌就在群众的监督下,回到图书馆坚持学习和工作。

在那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年代,各种运动一个接着一个,应接不暇。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场走“五七道路”的运动开始席卷全国。1969年春夏之交,驻武汉大学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指挥部在结束全校“政治野营”的凯歌声中,指挥“广大革命师生”创建了武汉大学襄阳分校和武汉大学沙洋分校,这就是武大的“五七干校”。

从1969年11月开始,马克昌先是在襄阳隆中的干校劳动,不久就被派往沙洋农场继续劳动。他劳动的地方叫七里湖。马克昌曾不无自嘲地说:“你看,这么多年了从八里湖到七里湖,才退了一里路。”内心沉重的马克昌并没有绝望,他暗暗告诫自己要保持平静的心情,决不能被命运打倒。在七里湖农场,马克昌先是在农田里劳动,后来没过多久他就被安排到食堂当伙夫。逆境中的马克昌依然坚持读书学习,有时候也写诗填词。据他后来回忆,当时还写了一首词《贺新郎》,多年后他还记得有这样一句:“天下乐,乐无疆。”就是说如果以天下为己任,那你自身的快乐也是无穷无尽的。人生的磨难并没有让正值壮年的马克昌沉沦绝望,他在磨难中求索。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1972年。

“九·一三事件”后,武汉大学按照上级政策“解放”了一批专家教授,马克昌也被“解放”了,回到学校图书馆继续工作,重回久违的书海。在图书馆,他接触了大量的古典文献和文史著作,比如《论语》《孟子》《韩非子》《庄子》《道德经》等,有些名句他晚年还能信手拈来,倒背如流,在图书馆17年的与书为伴的经历为他以后的法学研究奠定了极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当时图书馆给他安排的工作是“参考咨询”,就是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在工作中他意识到工具书的重要性,就集中精力对此做了一番深入研究。他曾撰写过论文《论〈古典图书集成〉》,篇幅17000宇,后来在《古籍论丛》上发表,被业内认为是一篇很有学术价值的文章,这也是他在图书馆里工作时的重要学术成果。他还写过反映韩非子“势治”、“法治”思想的《韩非〈难势〉注译》一文,由于他当时还是“摘帽右派”身份,不能以个人名义发表文章,遂以“(武汉大学)图书馆大批判组”的名义,发表在1974年第3期的《武汉大学学报》上。由于马克昌的出色工作,图书馆给他评了一个副研究馆员的职称,这在当时的图书馆已经是很高的职称了。

客观地说,从“反右”到“文革”,民主与法制荡然无存,中国广大知识分子为说不说真话而彷徨、痛苦,最终导致知识分子阶层独立人格的整体坍塌。磨难中的马克昌并没有自暴自弃、随波逐流,而是静静地偏安于图书馆一角,博览群书;默默等待云开雰散,冬去春来。17年的凄风苦雨、无数的挑灯夜读,终赢得浴火重生、凤凰涅槃。

春回大地兴学术

“文革”十年浩劫终于结束。1978年10月,党中央55号文件要求为“右派”摘帽子并同时改正。1979年1月24日,中共武汉大学党委发出了《关于马克昌同志右派问题改正结论》的文件,大意是根据中共中央(78)55号文件精神,对马克昌右派问题进行复查,认为马克昌虽说了一些错话,但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1958年划为右派属于错划,应予改正并恢复级别。但这个改正文件还是留了一个“尾巴”,实际上马克昌并没说什么错话,他的意见后来被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又过了5年,到了1984年6月,中共武汉大学党委又发了一份文件,即《关于马克昌同志右派问题重新复査结论》,明确指出:1979年1月24日的复查结论留有“尾巴”,现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368号通知精神和中共湖北省委鄂发(1984)17号文件精神,做出了去掉“尾巴”的结论。

右派改正后(虽暂时还留有尾巴),因政治迫害蛰伏了二十多年的马克昌浴火重生,“青山已过人未老”,他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中,创造了法学教育和学术研究的辉煌业绩,书写了自己人生最为辉煌的篇章。

(一)重振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1958年被撤销,拨乱反正之后恢复重建就成为当务之急。在时任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和党委书记纪辉同志的倡议和决策下,1979年8月20日,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成立法律系筹备组的通知,恢复法律系的工作正式启动。刘道玉代表学校召开了恢复法律系的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宣布韩德培、马克昌、陈明义、兰远庆四人组成法律系筹备组。大家对于恢复法律系一致拥护。韩徳培先生说,法律系是武大的金字招牌,我们一定要重铸这面招牌。当时刘校长代表学校对法律系筹备组提出:“是不是这样,给你们3年时间筹备,筹备以后再招生。”马克昌他们斩钉截铁地说:“我们一定要大干快上,要把过去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我主张从1980年就招生。”

当时法律系办公地点在作为学生宿舍的新4栋,共4间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简陋用房,资料室更是一无所有,无从谈起。就是在这样极端艰苦的条件下,法律系的恢复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了。他们筚路蓝缕,披荆斩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恢复法律系夙兴夜寐,殚精竭虑,决心把动乱年月失去的时间夺回来。他们组织人力把武大图书馆法律方面的书都清理出来,为法律系建设做好充分准备。他们迅速从校内调回流失的法律教师,从校外召回或补充师资,恢复图书资料室,建立系内机构,进行教育科研的各项准备工作。1980年,武大法律系招收了第一批学生。武大法律系正式恢复了!

恢复法律系后的第一任系主任是韩德培先生,1983年,韩德培退居二线,马克昌担任系主任,韩德培任名誉系主任。

马克昌和他的同事们不辱使命,谋划重现珞珈法学教育辉煌的宏伟蓝图。法律系恢复后,工作千头万绪,而延揽法律人才、调配师资是首要任务。马克昌他们奔走相告,召回昔日的同事和学生;他们求贤若渴,不拘一格,千方百计延揽人才。在韩德培、马克昌先生的人格魅力和巨大热情的感召下,教师队伍由起步时的“七、八条枪”,迅速壮大,到1980年新生开学时,法律系的教师由 7人增加到30多人,一支覆盖法学主要二级学科的师资队伍基本形成。这为武汉大学法律系建设争取了速度。法律系很快走在了全国各院校法律系的前列,马克昌对此呕心沥血,居功至伟。

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马克昌(右三)离别图书馆时与同事在文科图书馆前合影

自1979年武汉大学法律系重建后,马克昌先后担任武汉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院长等长达12年。他数十年如一日,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跻身于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系行列呕心沥血,运筹帷幄,功勋卓著。在马克昌引领法律系、法学院的这段流金岁月里,他处处以身作则,待人宽厚,从不计较个人恩怨得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重大问题上坚持原则,善于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协调和化解院内矛盾,为维护法学院的和谐与团结竭尽全力,使法学院形成了一种相互理解、团结向上、同心协力、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他以对法学事业的无限热爱与执著追求谱写了一段无比辉煌绚烂的盛世篇章!

(二)妙笔著华章

马克昌在民国末年接受过民国刑法学的教育,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又接受了苏俄刑法学的教育,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从1957年到20世纪70年代末,原本正应是他这一代刑法学家从30岁到50岁的人生黄金季节,却是在没有刑法的法律虚无主义中度过的,个人经历坎坷。但他始终心存对刑法学的学术兴趣。从1979年开始,马克昌终于迎来了可以施展自己才华的顺境,由此开启了一段人生的顺风船。当诀别了二十多年重回刑法学界的时候,我国刑法学术可以说是一片废坡。马克昌教授这一代学者就是在这片废墟上重建我国刑法学术的,从而使几乎成为绝学的刑法学得以重续。

1982年,马克昌与其他老一辈学者共同撰写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刑法学》出版,该书对1979年刑法进行理论阐释,初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刑法学体系。该书是我国恢复法学教育后出版的第一部最权威的刑法学教科书,可以说,统编教材《刑法学》一书开创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刑法学的道统。“经过统编教材《刑法学》的知识整合,我国初步形成了刑法的知识体系,从而为我国刑法学此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逻辑的起点。因此,统编教材《刑法学》对于目前我国刑法知识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此,无论如何评价都不为过。”

1991年,马克昌教授主编的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科研项目《犯罪通论》一书出版;1995年该书的姊妹篇《刑罚通论》出版,这两部书被刑法学界誉为刑法学的“白宝书”,被多所大学列为研究生必读书目,成为刑法学者案前必备之书。在犯罪通论中,马克昌教授提出了富有创见的“犯罪论序说——犯罪构成——犯罪形态——排除犯罪性行为”的犯罪论体系,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撰文评价说:“这种从犯罪的基本形态到犯罪的特殊形态再到非罪的排列,使章与章之间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克服了通行犯罪论体系的不足,增强了犯罪论体系的科学性。②而在《刑罚通论》中,马克昌教授建立了”刑罚论序说——刑罚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刑罚消灭——非刑措施”的刑罚学体系,引起学界关注,并得到了刑法学者的广泛认同。著名刑法学者叶高峰教授撰文指出:《刑罚通论》不仅与《犯罪通论》前后呼应,浑然一体,相得益彰,而且见解独到,理论性与实践性强,是目前国内刑法学界有关刑罚学研究的一部具有开创性的著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犯罪通论》与《刑罚通论》两书充分地吸收了德日刑法知识,从而使其在学术上具有前沿性。例如在犯罪构成理论中,以较大篇幅介绍了德日刑法学中构成要件理论的演变历史;在危害行为中,以较大篇幅介绍了西方行为理论,包括因果行为论、目的行为论、社会行为论等;在刑罚权中,以较大篇幅介绍了西方国家关于刑罚权根据的理论;在刑罚消灭事由中,以较大篇幅介绍了前科消灭、复权等内容。以上情况表明,《犯罪通论》和《刑罚通论》两书在刑法知识的增量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当然,在马克昌教授的著作中,最为重要的还是马克昌教授的个人专著《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一书。该书系马克昌教授承担的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项目,全书80万言,可谓皇皇巨著。该书系统地梳理了以德、日刑法学为主的刑法总论知识,为我们进入德日刑法学的理论大厦开启了一扇窗户。该书资料翔实,令人印象深刻。从该书附录所列的主要参考文献来看,共参考了日本著作41种,德国著作4种,法、意著作各1种,苏联、俄罗斯著作5种。在这些著作中,日本著作绝大部分都是原著。除此以外,该书对外国刑法理论进行了体系性的叙述,使之更适合于中国学者阅读,这对于开阔外国刑法学者的学术眼界是大有助益的。

部分获奖图书

根据马克昌教授在该书后记所载,该书“从1998年集中力量撰写起,到2001年8月杀青止,历时将近四年”。从1998年到2001年,正是马克昌教授从72岁到75岁这段人生岁月。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这已是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时节,但马克昌教授仍然笔耕不辍。虽然马克昌教授自谦年老思钝,功力不逮,但该书完全不像是一个斗志消沉的老人的晚年消遣之作,而是一个思想成熟、才情四射的人的盛年发奋之作。古语云“东隅已逝,桑榆非晚”,这句话的意思是早年的时光消逝,如果珍惜时光,发愤图强,晚年并不晚。马克昌教授在75岁高龄完成《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一书,可以作为上述古语的一个生动的例证。但是,早年的时光流逝,并不是少不更事,虚度光阴,而是因为太多的政治运动耗费了马克昌教授年富力强时的大好时光。因此,当从事学术研究的盛世来临的时候,马克昌教授老则老矣,仍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完成了其个人的刑法学学术代表作,这是马克昌教授个人的壮举!

就这样三十余年如一日,马克昌以对中国法学事业发展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潜心研究,笔耕不辍,出版了20余部著作,发表了一百余篇论文,对新中国刑法学体系和基本理论的创建作出了巨大贡献,成为中国刑法学界当之无愧的泰山北斗,被刑法学界尊称为“南马”。

(三)交流通四海

马克昌始终以国际化的视野高度关注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他运筹帷幄,利用自己的国际影响,大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谱写了武汉大学法学发展史上灿烂辉煌的篇章。

马克昌非常重视有计划地选派青年学者赴国外著名的大学和研究所去学习深造,利用国内外先进的法学教育条件,提高法学院的师资水平。武大法律系和后来的法学院恢复不久,适逢中美之间启动法学教育交流项目。该项目是中美之间有史以来在法学教育领域持续时间最长(最初为10年,后又延长5年)、规模最大(先后有200多位中国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参与)的双边专项合作项目。武汉大学是当时教育部批准的6个中方参与者之一。马克昌是中美法学教育交流项目中方委员会委员之一。他一方面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为整个项目的顺利进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大力鼓励和热情推荐武大法学院青年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参与该项目。据不完全统计,15年间,武大法学院先后有40余位中青年教师和当时在读的研究生通过该项目被选送到一些美国著名法学院攻读学位,或进修课程,或从事研究工作,成为武大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史上的一段佳话,对于武大法学院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对外知名度的提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85年秋在耶鲁大学法学院,马克昌及宪法教授何华辉与欧文.费斯教授、哥斯廷教授合影

马克昌能熟练地阅读和应用日文,他与日本许多学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1998年访日时,与日本创价大学法学院院长川崎一夫教授讨论日本的法人犯罪问题,能准确地指出日本有关行政法规中的规定,让川崎教授大惊失色,一再表示从来没有见过在日本之外生活的外国人对日本刑法和刑法理论有如此深刻的了解。创价大学校长小室金之助设宴款待马克昌一行,他俩从一瓶名为“善水”的日本清酒开始畅谈中国的古代文化。二人惺惺相惜,相见恨晚。原定宴请时间为1小时,但实际上已将近3小时。唐诗宋词成为谈论的中心,当小室校长提到某一著名作家、某一诗词或某一名句时,马克昌都能对诗词作家是哪一朝代、何方人士、仕途概况、成名代表之作、诗词的含义、历史背景等娓娓道来,而且对有些长篇著名诗词作品的内容一字不漏地背诵出来。在马克昌教授日后所撰的《日本学者一席话引起的思考》(载《法学家茶座》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一文中,马克昌深情地回顾了此次把酒话诗的美好时光。在该文中马克昌有感而发,说了这样一段话:“一个大学者不应当是只限于狭小的专业人士,而应当有广博的知识,辉煌的建树,博大的胸怀,高尚的情操。”这虽然不是夫子自道,但仍然反映了马克昌教授对道德文章的追求。

马克昌与日本早稻田大学原校长西原春夫教授建立了跨越国境的深厚友谊。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2002年10月12日至17 日,武汉大学法学院和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持召开了二十一世纪(总第八次)中日刑事法研讨会。“二十一世纪中日刑事法研讨会议”前七次都是在日本和北京地区召开,2002年是第一次在日本和北京以外的地方——武汉大学召开。参加会议的日方代表都是日本一流大学的法学院教授和专家:原早稻田大学总长日中刑事法研究会会长西原春夫先生,同志社大学总长、教授大谷实先生,日本最高监察厅总务部长大泉隆使先生等日本著名的法学专家、教授共14人。中方学术会议代表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著名刑法学教授。研讨会围绕“共犯的分类”、“论共同犯罪的若干问题——以共犯为中心”、“共同过失与共犯”、“间接正犯——中国的立法与司法为视角”等主题报告、评议、提问和答疑。研讨会共收到了40多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研讨会还举行了系列学术报告会,每一场报告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00多人参加,共计有2000多人次参加了系列学术报告会。与会的中日专家、学者代表十分满意大会组委会的各项安排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次大会的顺利召开与马克昌的辛勤指导及人格魅力是分不开的。西原春夫教授说:“参加这次研讨会不仅从中受益匪浅,而且,景色美丽、人杰地灵的武汉大学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宫泽浩一教授说:“这次研讨会是迄今为止中日刑法研讨会在中国举办得最好的一次。”研讨会增进了中日学术和文化的交流,提升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武汉大学的知名度。后来,西原春夫先生和马克昌先生约定武大法学院定期派遣留学生去日本留学,日本成文堂出版社定期向法学院赠送日语原版刑法专业图书。

德国弗赖堡一马普外国及国际刑事法研究所历史悠久,下属有十几个分所,在世界刑法学界具有极高的声誉。马克昌教授与马普所所长、著名刑事法专家汉斯-约格阿尔布莱希特教授(Hans-Joerg Albrecht)、乌尔里希·齐白(Uiriclr Sieber)教授都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马克昌的努力下,马普研究所与武大刑事法研究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定期进行学术访问与交流活动。

据初步统计,马克昌亲自邀请并接待国外境外法学专家和学者来法学院访问、讲学就有100多人次。他曾先后赴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德国、英国、巴西、匈牙利等同家以及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讲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凭借向己在国际上的崇高学术威望和影响力,积极推动中美、中日、中韩、中德等之间的法学交流。在他的指导和协助下,武汉大学法学院以及武大刑事法研究中心与世界多所一流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深度合作交流关系,由于他的推荐,很多的青年学子得以出国深造。他为武汉大学法学院与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99年9月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与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巴西奥尼等合影

2004年10月访问德国马普刑法研究所著名学者耶塞克教授

(四)恩泽被后学

马克昌爱生胜子。孟德斯鸠说过,在民法的慈母般的心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而在马克昌的眼里,每个学生就是他梦里的刑法。从政60多年来。他亲自指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当数以百计,直接或间接教授过的本科及其他学生就难以统计了,学生中有的已担任高校或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要领导职务;有的已成长为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有的在跨国机构、企业中担任要职。马克昌教授指导的学生群体因展现出的强大实力而被日本学者尊称为法学的“马家军”。马克昌把毕生精力投入到我国法学教育之中,他在病重弥留之际,仍念念不忘的是学科的梯队建设,是学生的开题报告,是学生的事业发展。他毕生潜心治学,教书育人,师德如霖,泽被桃李,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李健曾盛赞马克昌先生高尚的人格魅力与崇高的学术风范,马克昌教授不愧为珞珈山的一代师魂!在我国法学领域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为使中国法学在继承历史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加速发展步伐,更好地培育人才,多出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马克昌教授出资、募资建立了“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该基金会于2007年10月27日,经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批准登记,是新中国第一例由教育厅、民政厅批准的,依法注册的以学者个人名字命名的教育基金会。基金会以弘扬法学、推进法治、启迪后学为己任。基金会成立后,马克昌教授还多次将稿费、生日礼金等个人收入捐给基金会,并倡议设立奖学金、奖教金。

韩德培法学基金会在韩德培先生逝世前没能成立是马克昌心中的一个很大的遗憾。因此,马克昌全力支持韩德培法学基金会的筹建。在深圳法学校友会上,马克昌本人亲自担当助捐大使,为成立韩德培法学基金会发表热情洋溢的倡议书。不仅如此,马克昌还率先为韩德培法学基金会捐款。在马克昌强大人格魅力的感召下,武大深圳校友会迅速捐款120多万元,在全国拔得头筹。韩德培法学基金会全国总捐款是400多万元,在武汉大学法学院60周年大会暨韩德培法学基金会成立大会上,马克昌盛赞韩德培、刘道玉校长的讲话博得满堂喝彩,掌声雷动、经久不息,折射出了他作为一代宗师的伟大胸襟和无私品格。

对于高铭暄教授的法学基金会,马克昌也是不遗余力、鼎力相助。时年已83岁高龄的他亲赴昆明参加“京师高铭暄刑事法学发展基金成立座谈会”。会上不仅有马克昌法学基金会的捐款,而且还有马克昌个人捐款,他还组织、带动教研室的教师们踊跃捐款。马克昌毫不利己、虚怀若谷的精神,对师友的真挚情感,对同仁的真诚拥戴,对法学事业的矢志追求,赢得了世人的尊重与感动。

1960年马克昌与妻子、儿女合影

马克昌先生育有一子二女,他早年经受太多的磨难,无法呵护妻儿老小,但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他也会像萤火虫一样发出十分微弱的舐犊之光。他在儿女面前永远只是极其平和的一面,从不抱怨经受磨难的往事,从不说别人不好的话,从不把负面情绪带到家里,几乎没有发过脾气。身教重于言教,作为父亲的马克昌很少给孩子讲大道理,但他的言行举止,却给了孩子们潜移默化的最好教育。这么多年,马克昌把汇成江河的大爱都给了他钟爱的法学事业和莘莘学子,留给自己儿女的爱却似山间小溪,涓涓细流,虽点点滴滴,亦滋润心田。现如今,他的子女们都成为各自行业里的精英,他们充分理解和支持父亲的工作,马克昌法学基金会的捐款也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其子女们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