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有之”

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2014 年 1 月 1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指出,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同年 10 月 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再次指出,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同年 10 月 23 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七个有之”对帮派团伙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这些年,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殊不知,“七个有之”危害力极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深恶痛绝,此次习总书记的“七个有之”,是对“七种问题”的严厉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