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胎”

2015 年 10 月,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俗称“全面二胎”政策。

“全面二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二,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第三,根据实施“全面二胎”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四,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第五,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及代孕。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伦理审查机构以及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体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链  接

“全面二胎”政策出台背景

“全面二胎”政策的酝酿,可以追溯到 2011 年。当年 5 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下辖的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提交《关于〈完善单独政策初步测算报告〉的报告》。同年 7 月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暨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达成共识:在自愿原则下,可选择一些试点省份进行“单独二胎”试点。广东、上海等省市也曾表态,希望首先在各自的省市进行试点。而此次的全面放开二胎,也意味着此前“双独二胎”“单独二胎”政策的继续。2010 年 11 月进行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出的主要数据,也被外界认为是有利于推动中国人口政策的放宽调整。这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至 2010 年 11 月 1 日,中国内地总人口为 13.40 亿人;年均增长率 0.57%(2000—2010 年);60 岁及以上老人比例为 13.2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 118.06(女为 100)。出生率方面,2000 年至 2010 年年均增长0.57%,较之上一个十年——1990—2000 年的 1.07% 年均增长率,下降接近一半,幅度惊人。同时,人口学界更看重的指标——“总和生育率”,即平均每位妇女一生生育孩子的数量。一般认为总和生育率为 2.1 时,代与代之间人口更替将大致均衡。在此之上,人口逐渐增加,在此之下则减少。中央民族大学理学院副院长、统计学教授徐世英的团队,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直接计算出来的总和生育率结果是 1.18,远远低于 2.1。这一结果为各方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