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

2014 年 8 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努力实现 1 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改革制度。

户籍制度分为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户籍制度是指以 1958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的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规定以及配套的具体措施。广义的户籍制度还要加上定量商品粮油供给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等辅助性措施,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衍生出的许多具体规定。它们构成了一个利益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政府的许多部门都围绕这一制度行使职能。

从狭义的角度分析,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大体经历了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1958 年)、发展(1958—1978 年)、初步改革(1978年至今)三个阶段。2014 年 7 月 30 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宣告中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 链  接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国务院的意见出台以后,全国已经有 24 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经梳理发现,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区包括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苏、福建、广西、青海、甘肃、广东、重庆、云南、辽宁、湖北、内蒙古等。

观察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多数地区以 2020 年为时间节点,明确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的具体目标。

以新近出台方案的几个省份为例,广东提出“到 2020 年努力实现 1300 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落户”;湖北提出“努力实现 500 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内蒙古则提出“到 2020 年努力实现 400 万左右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此外,少数省份还提出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其中,重庆提出“到 2020 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5% 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0% 左右”;河北提出“到 2020 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青海提出“到2020 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0% 以上”;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 5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