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 年 11 月 12 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目标任务,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性地列为全会的主题,司法体制改革掀开了新的篇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司法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1.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2.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3. 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4.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

5.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

6.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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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21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等情况发布会,介绍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及成效。

2014 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 16 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其中 11 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审议通过了 23 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中央政法各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

目前,一些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一些重要改革举措已经全面推开,一些重大改革任务已经开展试点,一些改革事项正在研究论证,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第一,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正有序推进;一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二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三是健全防止人为干扰司法的制度;四是深化公安改革;五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第二,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果。一是全面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二是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三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四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五是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的司法程序。

第三,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推开。一是推进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二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是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四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五是完善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

第四,执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陆续出台。一是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二是公安机关在深化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三是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