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道扬:《会计法》的辉煌30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道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颁布三十年,全国人民已深切感受到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一部法律的历史尊严。《会计法》通过1993年修正与1999年修订,既与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精神保持一致,又与1999年《宪法》修订案中所体现的社会主义产权制度的新精神,即国家既保护公有制经济,也同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精神完全保持一致。

此后,《会计法》中的产权价值观指导了行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始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把自1932年中央苏区瑞金以来的统一会计制度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统一会计制度阶段。

30年来,《会计法》不仅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以其为主导,与相关专业法规关联一致,以会计准则为基础,形成了会计的专业法律制度体系,在社会主义宏观、中观与微观层次发挥了基础控制作用。

3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表明,会计在各经济层次中的反映与控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础性保障。《会计法》全面规范了会计工作的行为,也明确了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中的基础地位与作用。

《会计法》中所明确的会计职能,从强化成本控制出发,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具有基础管理作用

马克思认为,产品制造成本是必要的活劳动与物化劳动消耗的集合,这是成本构成的客观实在。成本集合把不必要的生产性耗费一律排除在成本计量记录之外,这是成本控制必须坚持的总原则,就此而言,环境成本必须是纯净成本。诸如传统炼钢企业,超量消耗焦煤,造成空气与水污染,由此导致违背消耗原则的成本扩张,并促使不可再生资源与能源藏量迅速下降。

会计通过严控成本,有效扼制能源或资源消耗与降低人工成本,便可维护炼钢企业的生态环境,使成本在可控中不断降低,并以此提升炼钢企业的经济效益,达到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一致。即使那些高新技术企业,也要立足于成本控制求实创新,既从企业角度把握各作业成本环节,又从社会角度把握住物流成本,实现企业与社会在生态环境控制方面的统一。

尽管采取一些具体制度与政策在生态环境控制中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作用,但人们通常却忽视了强化成本控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如果我国各类企业都能实现对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那么我国在生态 环境治理方面,便会产生十分显著的社会成效。

 《会计法》以《宪法》中的产权法律制度为根本依据,以产权法与债权法作为专业规范支撑,与《证券法》中保障产权的精神完全保持一致,在证券市场上发挥了基础性引导与控制作用

社会主义证券市场是全面依法管理的投融资场所,《会计法》便是依法管理证券市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在证券市场产权价值运作过程中,一方面要根据《证券法》所明确的择优原则,严格遴选优秀企业作为上市公司。遴选基本条件中最重要的指标,除恪守社会公德与诚信之外,便是经营业绩的持续性与企业财务的优势状态,以及可持续的生产经营发展趋势。证券市场的组织运作目标,便是为上市公司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使其融资渠道畅通,适时取得资金支持,求实创新,扩大再生产,或从实现产品先进性出发,解决产品更新换代问题。另一方面,公众的投资目的在于追求股利,从投资的上市公司中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红利,而不在于一味追求股票价差,玩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赚一笔钱就走的所谓炒股游击战术。无论80后、90后的投资公众也好,无论高中、还是初中文化程度也好,事实表明,要成为市场经济下的一个投资者,他们必须具有一定的投资专业知识,既要看得懂上市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也要能识别与分析“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中的各项主要财务会计指标。只有懂得这两张表,才能够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以及对比考量会计年度之间盈利增长的持续性。这些以会计报表为依据所作的分析判断,才是决定一个投资者购买某上市公司的股票,而抛售另一上市公司股票的依据。投资公众总是将资金投向那些财务状况好、盈利能力逐年上升的上市公司,使那些优秀上市公司不断得到支持,成为证券市场的中坚。而以用脚投票的方式,使那些生产经营处于劣势的上市公司遭受淘汰,以实现证券市场的良性循环。优胜劣汰既是投资公众参与投资决策的一种结果,也是投资公众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贡献。所谓“牛市”或“熊市”正是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的客观评价结果,而不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当证券市场上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业绩普遍被看好,盈利能力使这一部分上市公司一直处于生机蓬勃的强势发展状态,也正是由于投资公众从财务与会计角度作出正确判断,在股票运作中发挥投资推动作用,造成风起云涌,大浪淘金,最终把投资凝聚力作用于业绩卓著的上市公司,把这部分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值推向巅峰,所谓“牛市”便到来了。应当指出,“牛市”是以上市公司利润水平普遍提高为支撑的市场状态,而不是那种潜在着巨大投资风险的泡沫“牛市”。炒买与炒卖并非证券市场法制化阶段的正常俗语, 决不能从炒作方面判断与评价证券市场。我国的证券市场创办有年,它的发展成就积累,该是考虑由炒作阶段,朝着以财务、会计基本指标为指引的正常化投资阶段转变的时候了。

中国的《会计法》与《证券法》正是这样预期的。

 

以《宪法》中的产权精神为根本依据,按照《会计法》对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全面改革与撰写《会计学原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产权与产权价值、产权会计等已成为会计学中最重要的概念,它反映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会计学改革的本质问题。《会计法》无疑对我国《会计学原理》变革具有规定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会计学科发展也具有适应性要求。

30年来,全国各高校撰写有数十部《会计学原理》,在会计学理论研究与教学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教学成效显著。但从产权经济学、产权管理学、产权价值观念等与会计学的关联关系上讲,《会计学原理》改革尚有待进一步推进。一是从会计研究对象上考虑,是否从产权价值运动与产权价值循环方面考虑作出描述,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是否当与目标、任务、责任、原则、职能方面的问题结合起来;二是在对会计要素表述方面,是否从产权要素原理的角度逐一展开阐述;三是应当从产权价值运动角度诠释会计的基本方程式与阐明会计平衡原理;四是从产权价值构成方面表述成本的概念;五是从产权价值运动循环与平衡方面研究各基本会计报告的逻辑结构等。会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产权经济学中所述概念与原理论述保持一致,应是当务之急。

依据《民法通则》、《公司法》、《证券法》与《会计法》的精神,须把惩治贪腐活动引入清理上市公司“舞弊合谋”方面

跨世纪发生的美国安然等公司的“舞弊合谋”案件,舞弊犯罪者牵涉到公司财务、公司会计与独立审计三方面,三者合谋构成了连锁犯罪事实,极其严重地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危害了市场经济秩序。“舞弊合谋”已成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职业犯罪特色的方面。我国要整顿好市场经济,也须在反腐倡廉中,把清理与惩办上市公司“舞弊合谋”犯罪提到上市公司治理工作的议事日程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