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省直各预算单位:

为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工作,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现场审核质量,《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制定《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工作规程》,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工作规程(试行)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

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现场审核

工作规程(试行)

为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工作,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现场审核质量,根据《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12号)、《湖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鄂财办绩〔2014〕1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审核对象及方式

现场审核对象主要为由湖北省财政厅根据管理需要,确定需组织现场审核的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现场审核的方式是成立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集中审核,审核组成员主要来自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原则上应包含绩效专家、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等,省财政厅归口部门预算管理处的分管处长担任审核组组长。省财政厅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财经委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等作为观察员参与审核。

二、审核准备阶段

(一) 确定现场审核项目及时间

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根据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确定现场审核的范围和口径;省财政厅归口部门预算管理处根据管理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现场审核的项目和具体审核时间,并于现场审核5个工作日前,将所归口部门(单位)的《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安排情况表》(附件1)反馈预算绩效管理处。

(二) 确定现场审核专家

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从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内选择专家,由专家通过“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对项目进行预审核,并网上提交《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书》(附件2);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依据专家提交的审核意见的情况,确定参与现场审核的专家,受托专家应遵守《专家工作规则》(附件3)。

(三)下达现场审核通知

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向参与现场审核的部门(单位)和专家分别提前下达审核通知,告知审核时间、地点、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四)开展实地调研

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征询参与现场审核的专家意见,确定项目是否需要开展实地调研。对确需实地调研的项目,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在现场审核3个工作日前,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必要时将邀请观察员参与。

三、审核流程

(一)宣布规程。由预算绩效管理处工作人员宣布审核规则和议程,并介绍审核组成员。

(二)部门陈述。部门(单位)对项目基本概况、编报的绩效目标、指标(值)及编报依据等情况做出说明,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专家提问。各专家对项目绩效目标编报情况有疑问的,可现场咨询部门相关人员。

(四)专家陈述。各专家现场分别陈述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初步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

(五)结果评定。各专家现场讨论沟通审核意见,签定《专家保密承诺书》(附件4),并在《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书》(附件2)上填写最终审核意见,经组长审定后,审核组成员签字确认。同时,审核组成员需对照《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考核标准》(附件5)完成对项目目标设定、指标设置、可行性等项的评分;项目合规性的分数由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评定;项目最终得分将根据审核组各成员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与预算绩效管理处评定的项目合规性部分的分数加和确定,在《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评分表》(附件6)中反映,由审核组成员签字确认。

(六)观察员评定。观察员参与现场审核,依据现场审核情况,填写《监督审核意见书》(附件7)并签字确认。 

(七)考核专家。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结合专家现场审核表现及前期预审核情况,根据《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3〕6号)有关规定,对专家审核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填写《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附件8)。

四、修改反馈阶段

预算绩效目标的修改、审核、确认均通过信息平台完成。部门(单位)依据绩效目标审核反馈情况,在审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绩效目标和编制说明的修改,对确有合理原因未能按照审核意见修改的,需提交说明,盖章扫描后连同其他附件一并上传至信息平台。部门(单位)修改后的绩效目标经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预算绩效管理处确认后,由部门(单位)相应调整预算文本相关内容。

五、结果应用

(一)部门预算前置阶段项目审核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库的重要参考,以及安排项目预算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阶段的项目审核结果

1.将作为部门(单位)修正绩效指标,改进项目管理,调整预算文本绩效内容的直接依据。

2.将作为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六、附则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参照本办法管理。

附件:1.绩效目标现场审核安排情况表

2.绩效目标审核意见书

3.专家工作规则

4.专家保密承诺书

5.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考核标准

6.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质量评分表

7.监督审核意见书

8.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