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规范管理不等于千店一面

11月25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提出为了避免“千店一面”,牌匾标识在设置时没必要非得统一样式、色彩和字体,而是要与周边风貌景观“相协调”,要有“创新性设计”。(11月25日《北京晚报》)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商家的牌匾标识应该各具特色、风格多样,商家也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主决定招牌风格。此前在一些地方,“千店一面”曾饱受诟病。如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街面店铺招牌统一换成了黑底白字,引发热议后才得以整改;今年西安市莲湖区四府街一些商户的招牌统一被换成黑底白字,被当地市民吐槽为“殡葬风”。为何要让商业店面牌匾标识的字体、颜色、样式整齐划一?有的基层部门解释称“为了美观”,有的地方表示是“规范管理”。虽然整齐划一也是一种美,对店招进行规范管理也有必要,但相关部门或物业单位的权力不该不受约束,把手伸得过长,直接干预商家正常经营活动。

城市街道的各种牌匾标识,从某种程度来说也是城市的“脸面”。城市对牌匾标识的管理,既要体现出包容性——允许不同风格存在,也要体现协调性——不能杂乱无章。需要强调的是,不管是户外广告设施,还是牌匾标识,应该确保设施安全。北京研究上述草案拟杜绝“千店一面”,这是城市牌匾标识管理态度进步的折射,对于繁荣市场、促进消费、鼓励创新、确保城市烟火气息等方面,都有着积极意义。希望更多城市约束类似的不当干预,尊重商家正当经营权益和创新权益,让各类商店招牌也能成为展现城市独特魅力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