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磊:清除模糊地带要下绣花功夫

哪些地方还存在模糊地带,就在哪里下足绣花功夫,消除违法违规获利的空间,这是市场监督管理应秉持的态度和追求的方向。

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涉及保健食品上市后监管、市场准入等多项政策。从2020年1月1日起,保健食品包装上必须印上“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而且要印在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病,更没有神效,这早已成为社会共识。而在具体情境中,有的推销人员常常“忽悠”消费者,有的甚至把保健食品鼓吹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坑骗老年群体。一些企业更是在广告投放上出手不凡,宣传中不断强化药品属性和保健功能,使得药品与保健食品的边界变得模糊,投射到现实中则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和选择。囿于现行法律中对警示语标注的位置和大小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不少企业就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能小则小,为“包治百病”“灵丹妙药”式的浮夸宣传创造可乘之机。

拿出更多直接有效的方式,强调“保健食品不是药品”这一概念,就现实而言仍显相当必要。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文透露出的监管细节,让不少人眼前一亮。从标注警示语,到设置警示区,再到规定面积大小,对企业标签标识内容,特别是标注警示用语,其规范细致程度可见一斑。保健食品的警示语越是直观、醒目,越能提高消费者的辨识度和认知度。在各种各样的消费场景中,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普遍存在。作为相对弱势的消费者,掌握的可靠信息越少,越可能落入既得利益者精心设计的陷阱。越是关键信息,越应用直截了当的方式让消费者知晓。

消费市场上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站在消费者立场,哪些地方还存在模糊地带,就在哪里下足绣花功夫,消除违法违规获利的空间,这是市场监督管理应秉持的态度和追求的方向。在养生保健成为一种潮流的同时,健康素养不高、养生信息泛滥等问题并存,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和科学细致的引导,就会给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广告等形成的利益同盟体,留下野蛮生长的土壤。

赋予警示语标识科学细致的规范,只是深化保健食品监管的内涵之一。呵护消费者知情权,帮助消费者理性消费,堵住市场上那些自封的各种“神药”的生存空间,还需将监管的射程拉得更长一些,以综合监管的视角扫描全链条上的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