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 丹:用法律为高空坠物兜上“天网”

让法治的引领作用从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无形到有形,我们就能读懂每一条法律条款背后的指向。

8月22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作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表示将对高空抛物坠物追责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近一段时间以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频发,“头顶上的安全”引发社会关注。对社会热点进行积极回应,体现出我国法治建设着眼于社会发展,关照人民需求的法治方向。民法是离人民群众生活最贴近的一部法典,对社会文明、行为规范起到强大的引领作用。近年来,从关注农村高价彩礼,到打击宾馆私装摄像头,再到禁止“高空抛物”,民法犹如一盏位于高处的探照灯,关照着社会生活的微小场景,守护着世道人心、公序良俗,让人们感受到破解社会顽疾上的法治力量。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文明素养的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高楼林立的生活空间越来越普遍。如何养成高楼之中的高素养,是一道文明考题。“高空抛物”的动机千差万别,扔下来的东西千奇百怪,造成的危险不可估量。在许多社区,有这样一幅宣传图令人震惊:一个鸡蛋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头骨;从26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近期,横空“掉下”微波炉、菜刀、椅子等事件屡屡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新闻也是时不时出现,“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入刑的案例也并不鲜见。严峻的现实,让人们深入思考,在道德约束之外,法治该如何更好发挥惩戒、引导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肆意多发的背后,是“高空抛物”追责困难。是谁扔的,责任界限怎么划定?这些问题是“高空抛物”法治惩戒的难点。现实中,不乏因为找不到明确责任人而不了了之的无奈,也有将整栋楼居民告上法庭的先例。法治意识淡薄加上违法成本太低,导致“高空抛物”屡禁不绝。明确“高空抛物”的责任界限,是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的关键所在。此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修改,分不同对象、不同情形作出针对性规定,不仅强调高空抛掷、坠落物品的责任追究,强调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的适用规定,而且还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责任。这对人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指导性要求,也给侵权责任的追究提供了法律支撑。

禁止“高空抛物”,涉及文明素养、法治约束、社会治理多方面。以法治的引领作用,提升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也是为“高空抛物”筑牢防线。为了增强监督和预防,杭州有小区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此次草案修改也倡导“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让法治的引领作用从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无形到有形,我们就能读懂每一条法律条款背后的指向,更好凝聚法治共识,共同创建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